为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推进土地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升保障科学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5〕15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工作总基调,以“三争三比三拼”为载体,大力实施“六六工程”,科学研判全县产业发展、城乡统筹、民生基础等用地需求,合理安排2025年建设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切实推动土地资源高水平保护、高质量保障、高效率利用,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和合之城提供精准高效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精准配置。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精准匹配土地资源,助力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和创新产业发展,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对于民生保障项目,应保尽保,切实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和谐。通过精准对接不同类型项目的用地需求,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2.统筹兼顾,城乡联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科学合理布局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坚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引导人口、用地向城镇集聚,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助力城乡基础设施无缝对接,满足城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3.增存并举,挖潜提效。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的思路,高效配置有限的新增建设用地,以增量撬动和激活存量,全面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强化“五未”土地处置,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节约集约水平。
4.健全机制,节约集约。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推动计划实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积极实施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政策,稳步提升用地门槛,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资源要素高效优质项目集中,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计划指标安排
(一)计划总量与结构
天台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179.6922公顷。具体安排如下:
1.商服用地。计划供应2.5333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1.41%。
2.工矿仓储用地。计划供应90.8660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50.57%。
3.住宅用地。计划供应31.3745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17.46%。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计划供应10.8055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6.01%。
5.交通运输用地。计划供应44.1129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24.55%。
(二)供应布局与时序
在空间布局上,中心城区计划安排95.3115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53.04%;三合镇计划安排24.8333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13.83%;平桥镇计划安排21.1783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11.78%;白鹤镇等其他乡镇计划安排38.3690公顷,占计划供应总量的21.35%。
在供应时序上,一季度安排50.886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8.32%;二季度安排49.743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7.68%;三季度安排43.090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3.98%;四季度安排35.971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0.02%。
三、土地供应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从严把握土地使用标准,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以及“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用地需求,合理满足本地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以用地结构调整助推产业提档升级,着力推进城乡共同富裕。
1.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各类民生改善项目的用地供应,保障基本民生底线。优先安排上三高速公路天台东互通、104国道改建工程、始丰中路等交通运输用地供应,坚持交通先行,构建外联内畅的交通体系;积极支持天台小学、避灾中心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供应,健全建优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2.重点保障新型工业化项目用地,培育先进集群,推进产业平台提能。进一步推动土地要素向苍山产业集聚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等产业平台倾斜,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集群的用地保障,合理满足人形机器人、低空飞行器、算力热管理等新领域项目用地需求,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和项目集中,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3.深化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土地供应政策应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新形势,统筹做好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合理把控土地供应时序、节奏,维护土地市场的健康平稳运行。
(二)完善土地空间布局
按照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通过完善土地空间布局,强化产业平台驱动力、提升城区吸引力、加强集镇带动力、增强基础设施支撑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构建互补共促、融合共进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1.以建设东部工业发展区为引领,坚持工业强县不动摇。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导向,壮大实体经济硬实力、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实融合。提升苍山产业集聚区能级,大力推进经济开发区扩容提质,推动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重点推动中德产业园、平桥数字经济产业园等平台建设,保障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做大交通装备制造、智能仪表产业规模;积极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园小微企业孵化中心建设。
2.全力推动文旅融合,打造中部文旅发展区。以天台特色和合文化为统领,依托天台山、天台城等资源打造近悦远来的文旅目的地。围绕景区品质提升,加强风景名胜区资源整合,大力推进石梁景区、大瀑布-琼台片区、国赤环线基础提升工程,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实现景区提质。
3.完善中心城区功能布局,以始丰溪为轴串联老城新城,全面提升中心城区能级。以小区块“收储+有机更新”为主要模式,渐进式推进原中医院、下清溪、三井殿等区块城市更新。以提升县城承载力为核心,积极保障城市交通建设用地需求,积极推动供排水系统优化、天台小学扩建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加快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
4.聚力协调联动,强化集镇衔接城乡、辐射周边的纽带作用。发挥平桥“一镇带四乡”区域核心作用,打造县域副中心;加快白鹤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打造向北开放门户;依托苍山产业集聚区,系统谋划坦头镇区功能布局;突出三合、洪畴镇产业升级、环境整治;系统化完善街头、石梁镇旅游服务功能,丰富文旅产品供给。
(三)力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全面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强化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大力推进“空间换地”,促进土地空间复合利用,着力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以土地供应提质增效带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1.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和存量盘活力度,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整治;坚持“立体开发,功能融合,综合利用,节约集约”原则,深入实施“空间换地”政策,推进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2.严格执行产业用地使用标准,健全“以亩产论英雄”导向机制。强化招商选资,严格执行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强化节地、环境、技术等市场准入标准,健全集约用地考核机制,深化“亩产效益”的内涵和外延;推广建设多层或高层工业楼宇,鼓励标准厂房建设,积极引导工业向产业平台集中;积极探索节地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模式。
3.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挂牌施工”、开竣工申报、实地巡查等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促进已供土地尽快开发建设,切实推进全县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
(四)促进土地市场建设
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积极探索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分类管理,对鼓励类、投入产出强度大的产业用地实施基于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的差别化供地政策、出让方式和地价政策,探索不同产业用地出让年期差别化、工业用地年租制、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供地方式。
四、计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计划的实施与调整
本计划需在天台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切实严格实施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提高计划执行率,维护政府公信力。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市场或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计划的,由各镇(街道)、产业平台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计划实施工作分工
1.各乡镇、街道政府。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充分担负实施计划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将全年任务倒排时间表,加快推进拟供应地块的征收、规划、环保、文物等前期工作,及时主动与县相关部门对接操作环节、沟通供地方案,确保供地计划的按时实施。
2.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规划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宏观政策研究和土地市场形势研判,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因城施策要求;要加强与各乡镇、街道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衔接,及时掌握地块具体需求,确保完成全年供地目标任务。
3.其他相关部门。发改、住建、经信、招商等相关部门应构建计划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定期共同研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帮助各主体推进供地计划的实施。
(三)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1.构建土地供应联动机制,保障计划高效执行。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2.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改革深化土地储备体制机制创新,科学制定和实施土地储备及其开发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和结构,加大储备土地开发力度,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改变由建设单位提请、政府部门被动审查的规划审批和土地供应模式,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3.强化用地批后监管机制,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强化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监管,完善“挂牌施工”、开竣工申报、实地巡查、违规企业黑名单等土地供后跟踪监管制度措施,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严厉打击囤地炒地,确保土地有效供应和高效利用。
附件:1.天台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天台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3.天台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1
天台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其中物流仓储用地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商品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公共租赁住房 | 小计 | ||||||||||
179.6922 | 2.5333 | 90.8660 | 0 | 31.3745 | 31.3745 | 0 | 0 | 31.3745 | 0 | 0 | 0 | 0 | 0 | 10.8055 | 44.1129 | 0 | 0 |
附件2
天台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商品住宅用地 |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公共租赁住房 | 小计 | ||
31.3745 | 31.3745 | 0 | 0 | 31.3745 | 0 | 0 | 0 | 0 | 6.5185 |
附件3
天台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宗地用途 | 供地方式 | 供地时间 | 备注 |
1 | 天台2025计1号地块 | 赤城街道丰泽社区 | 2.6667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赤城街道TCC03-0402地块 |
2 | 天台2025计2号地块 | 赤城街道丰泽社区 | 1.1321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金盘路、人民路口地块 |
3 | 天台2025计3号地块 | 赤城街道丰泽社区 | 2.6667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赤城街道TCC03-0403地块 |
4 | 天台2025计4号地块 | 赤城街道永清社区 | 2.0000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下清溪地块A(住建局旁) |
5 | 天台2025计5号地块 | 赤城街道永清社区 | 3.0000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下清溪地块B(临溪地块) |
6 | 天台2025计6号地块 | 福溪街道星光村 | 2.2667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福溪街道TFX02-0204-1(A)地块 |
7 | 天台2025计7号地块 | 平桥镇下街村 | 1.6667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平桥镇TPQ03-1202地块 |
8 | 天台2025计8号地块 | 石梁镇集云村 | 1.6036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石梁镇TSL01-0102 |
9 | 天台2025计9号地块 | 赤城街道丰园社区 | 0.4667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三季度 | 天台小学东侧 |
10 | 天台2025计10号地块 | 始丰街道西演茅村 | 4.0000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三季度 | TSF01-0607局部 |
11 | 天台2025计11号地块 | 始丰街道天元社区 | 2.2000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三季度 | 柳岸花苑南侧 |
12 | 天台2025计12号地块 | 赤城街道桃源社区 | 4.0000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四季度 | 赤城街道沙坑山地块 |
13 | 天台2025计13号地块 | 福溪街道南兴社区 | 1.2000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四季度 | 福溪街道TFX04-0806地块 |
14 | 天台2025计14号地块 | 白鹤镇白鹤殿村 | 2.5053 | 住宅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四季度 | 白鹤中学以南地块 |
15 | 天台2025计15号地块 | 福溪街道三联村 | 1.0000 | 商服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福溪街道TFX01-0601-2地块 |
16 | 天台2025计16号地块 | 福溪街道三联村 | 1.3333 | 商服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福溪街道TFX01-0601-1地块 |
17 | 天台2025计17号地块 | 始丰街道西演茅村 | 0.2000 | 商服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新城西区B2-3-2地块 |
18 | 天台2025计18号地块 | 白鹤镇下宅村 | 1.2000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经济开发区TSF08-0604-1地块 |
19 | 天台2025计19号地块 | 平桥镇周下村 | 6.0000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平桥TPQ04-0102地块 |
20 | 天台2025计20号地块 | 平桥镇山头庞村 | 2.666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平桥TPQ04-0103地块 |
21 | 天台2025计21号地块 | 平桥镇长洋村 | 1.132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平桥镇数字经济产业园B-23-02-02地块 |
22 | 天台2025计22号地块 | 三合镇上山村 | 3.5333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苍山产业集聚区TDB01-0405-1地块 |
23 | 天台2025计23号地块 | 始丰街道田井村 | 8.0000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经济开发区TSF08-0411地块 |
24 | 天台2025计24号地块 | 始丰街道官塘张村 | 4.066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经济开发区TSF08-1307地块 |
25 | 天台2025计25号地块 | 平桥镇长洋村 | 6.7333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平桥数字产业园B-22、B-26-03-02地块 |
26 | 天台2025计26号地块 | 三合镇上山村 | 5.066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苍山产业集聚区TDB01-0405-2地块 |
27 | 天台2025计27号地块 | 坦头镇学前村 | 3.7333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二季度 | 坦头镇TTT03-0302地块 |
28 | 天台2025计28号地块 | 始丰街道官塘村 | 5.9333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三季度 | 经济开发区TSF08-1208地块 |
29 | 天台2025计29号地块 | 白鹤镇兴隆村 | 10.666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三季度 | 白鹤镇茶塘区块 |
30 | 天台2025计30号地块 | 坦头镇和兴村 | 3.866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三季度 | 坦头镇TTT02-0101地块 |
31 | 天台2025计31号地块 | 平桥镇赤山村 | 2.7333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四季度 | 平桥镇PQCS01地块 |
32 | 天台2025计32号地块 | 三合镇上山村 | 7.0667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四季度 | 苍山产业集聚区TDB01-0505地块 |
33 | 天台2025计33号地块 | 三合镇上山村 | 8.7333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四季度 | 苍山产业集聚区TDB01-0503地块 |
34 | 天台2025计34号地块 | 坦头镇坦头村 | 9.7333 | 工矿仓储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四季度 | 坦头镇TTT02-0301地块 |
35 | 天台2025计35号地块 | 白鹤镇下西山村 | 2.333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一季度 | TBH05-0202地块 |
36 | 天台2025计36号地块 | 三合镇大横村 | 0.433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招拍挂出让 | 三季度 | 大横村医养服务中心 |
37 | 天台2025计37号地块 | 石梁镇集云村 | 0.671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一季度 | 石梁镇供排水 |
38 | 天台2025计38号地块 | 赤城街道桥上村 | 4.8285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二季度 | 天台县沙坑区块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
39 | 天台2025计39号地块 | 平桥镇紫霄村 | 0.2456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二季度 | 平桥镇紫凝片区避灾中心 |
40 | 天台2025计40号地块 | 赤城街道利华村 | 0.2380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天台小学扩建工程 |
46 | 天台2025计41号地块 | 石梁镇龙皇堂村 | 2.0555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划拨 | 三季度 | 天台县北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47 | 天台2025计42号地块 | 福溪街道福溪社区 | 28.5500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一季度 | 104国道天台响岩至至界岭段改建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