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审环建示[2025]34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浙江泓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物理发泡厢体车厢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平方物理发泡厢体车厢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平桥镇新中村500号B幢
三、建设单位:浙江泓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年产100万平方物理发泡厢体车厢板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 (挤出覆膜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挤出机、覆膜机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分别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 |
地表水环境 | DW001 (生活污水) | pH、CODCr、NH3-N等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声环境 | 四周厂界 (生产设备) | Leq(A)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吸声棉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一般固废 | 边角料、塑料废料、水垢、废包装材料 | 分类收集、合理储存,集中外售给物资公司 | 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83171792 传真:831717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9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