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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5-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
时间:2025-05-19 15:52 来源: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
部门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备注
一、教育
1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省一级580元/生.月,省二级470元/生.月,省三级370元/生.月,准办园270元/生.月发改价格〔2011〕3207号,浙价费〔2012〕368号,天发改价[2023]4号
2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每人每学期800元-1200元。住宿费:每人每学期400元-650元。天发改价〔2019〕14号,天发改价〔2013〕12号,天发改价〔2022〕10号,天发改价〔2015〕4号,天发改价〔2006〕51号,天发改价〔2022〕10号,天发改价〔2018〕8号
3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复读生每人每学期2000元/学期/学生。住宿费:每人每学期500元。浙财综〔2012〕45号,浙财综〔2012〕47号,天发改价〔2013〕12号
4
电大开放教育收费注册费:200元/学生;学费:120元/学分;重修考试费:30元/人/门。财综〔2012〕47号,浙价费〔2001〕271号,浙价费〔2014〕186号
浙电大发〔2014〕27号

二、公安
1
证照费



(1)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护照法》,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价费字〔1993〕164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因私护照120元/本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计价格[2000]293号,发改价格〔2017〕1186 号

出入境通行证一次出入境有效15元/证,多次出入境有效80元/证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财综〔2008〕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1.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40元/证
2.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60元/张
3.签注费: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20〕1516号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10年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350元/证;5年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30元/证财税〔2020〕46号,发改价格〔2020〕1516号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有效40元/证;5年有效200元/证(补办200元/证)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05〕1460号,发改价格〔2011〕138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大陆居民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60元/张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2)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综〔2012〕97号,〔1992〕价费字240号、财综〔2012〕47号

户口簿首次发簿免费,丢失、损坏等情况补领的,每本5元。浙价发〔1994〕98号,财综[2012]97号、财综〔2012〕47号、浙财综〔2012〕138号

(3)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停征工本费;换领、换发20元/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元/证;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居民身份证法》,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浙价费〔2004〕64号
(4)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
号牌(含临时)汽车号牌:100 元/副。挂车号牌:50 元/面。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号牌: 40 元/副。摩托车号牌:35 元/副。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调换号牌、遗失补牌按同类号牌收费。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浙价费〔2006〕73号、浙价费〔2017〕10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
(5)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调换、遗失补领以上证件按同类证件收费。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10元/证。设区的市级公安部门向临时入境不超过三个月的机动车驾驶人发放公安部统一样式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时收取。发改价格〔2017〕1186号
(6)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
(7)驾驶证工本费


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调换、遗失补领以上证件按同类证件收费。发改价格〔2004〕2831号,浙价费〔2006〕73号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10元/证。设区的市级公安部门向临时入境不超过三个月的机动车驾驶人发放公安部统一样式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时收取。发改价格〔2008〕1575号
三、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费详见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费清单公示https://www.zjtt.gov.cn/col/col1229802840/index.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令第656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浙价费〔2017〕16号
2耕地开垦费详见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费清单公示https://www.zjtt.gov.cn/col/col1229802840/index.html浙政发〔2000〕292号)、浙政发〔2008〕39号、国土资发〔2001〕355号、浙委办〔2012〕55号、浙财农〔2013〕298号、财综〔2014〕7号、浙政办发〔2014〕25号、浙财综〔2014〕73号),浙土资函〔2015〕4号、浙委发[2018]10号、浙土资发〔2018〕20号、浙政办函[2025]2号
3土地闲置费详见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费清单公示https://www.zjtt.gov.cn/col/col1229802840/index.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浙政办发〔2011〕87号、浙政发〔2008〕3号
4土地复垦费详见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费清单公示https://www.zjtt.gov.cn/col/col1229802840/index.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政发[2008]39号,浙政办发[2014]25号,浙政办发〔2011〕87号,浙委办〔2012〕55号、浙政发〔2000〕292号
四、民政
1
殡葬收费遗体接运费:起步价70元/具(往返5公里内的减半收取);起步公里往返10公里;超过起步公里的按5元/公里;过桥过路费按实收取。火化费:成人遗体320元/具,儿童遗体160元/具价费字〔1992〕249号、浙价费〔2007〕202号、天发改价〔2025〕3号
五、综合执法
1 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污水为0.85元/立方米,工业污水为1.49元/立方米,非工业污水1.25 元/立方米。自备水用户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同类同价计收。《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浙财综〔2015〕39号,天发改价格函〔2024〕2号
2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道路占道费:经营性占道县城主干道为1元/天·平方米,其他道路0.3元/天·平方米;经营性占道其他镇主干道为0.8元/天·平方米,其他道路0.2元/天·平方米;施工、堆物及其他占道县城主干道为0.6元/天·平方米,其他道路0.2元/天·平方米;施工、堆物及其他占道其他镇主干道为0.4元/天·平方米,其他道路0.1元/天·平方米;落地广告、标志占道县城主干道为0.15元/天·平方米,其他道路0.05元/天·平方米;落地广告、标志占道其他镇主干道为0.1元/天·平方米,其他道路0.03元/天·平方米。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落地广告、标志按广告、标志平面单面面积计收。道路挖掘费:车行道中,沥青路面300元/平方米;水泥砼路面250元/平方米;块石路面200元/平方米;砂石路面70元/平方米;土路面50元/平方米;其他路面120元/平方米;平、侧石80元/平方米。人行道中,砼铺装路面120元/平方米;花岗石路面300元/平方米;青石板、火烧板路面250元/平方米;预制板路面(彩色)150元/平方米;预制板路面(素色)100元/平方米;广场砖路面180元/平方米;其他路面30元/平方米;铺装残缺20元/平方米。路肩空地无铺装路面10元/平方米。财税〔2015〕68号,建城〔1993〕410号,浙价费〔2007〕136号,天发改价〔2007〕47号
六、水利
1水土保持补偿费详见台州市水利局收费清单公示https://www.zjtt.gov.cn/art/2022/8/1/art_1229811425_3950820.html财综〔2014〕8 号发改价格〔2014〕886 号浙财综〔2014〕27 号浙价费〔2014〕224 号浙政办发〔2015〕107 号发改价格〔2017〕1186 号浙价费〔2017〕104 号
七、人防
1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主城区:1700元/平方米;其他镇:1300元/平方米。浙人防办〔2022〕27号、浙价费〔2016〕211号、浙政函〔2007〕55号、浙人防办〔2010〕72号
八、法院
1诉讼费详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费清单公示http://fgw.zjtz.gov.cn/art/2023/1/30/art_1229044268_58823839.html《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行〔2003〕275号,浙价费〔2007〕153 号,浙财综〔2000〕8号
九、有关部门
1信息公开处理费1.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三)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四)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浙政办发函〔2021〕3号
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费50元/人.科(报名、面试不再收费)浙价费〔2018〕21 号
注:1、考试考务费按国家、省相关文件执行。
         2、标注“▲”号的收费项目,为全部或部分涉及向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收费标准仅做简单摘录,信息取自价格部门公布的标准目录,如有冲突,以有效文件或价格部门最新公布为准。
         4、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