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0368/2025-133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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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 定价部门 | 主管部门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城区道路停车收费 | (一)停车收费时间:7:30—19:00,其它时间段实行免费停车。 (二)停车收费标准: 一类区域:1 小时以内3元/辆;1小时-2小时5元/辆;2小时-3小时10元/辆;3小时-4小时15元/辆;4小时-5小时20元/辆;5小时以上30元/辆,次日按以上标准重新计费。 二类区域:1 小时以内2元/辆;1小时-2小时4元/辆;2小时-3小时8元/辆;3小时-4小时12元/辆;4小时-5小时16元/辆;5小时以上20元/辆,次日按以上标准重新计费。 三类区域:1 小时以内1.5元/辆;1小时-2小时3元/辆;2小时-3小时6元/辆;3小时-4小时9元/辆;4小时-5小时12元/辆;5小时以上15元/辆,次日按以上标准重新计费。 地下停车场:1 小时以内1元/辆;1小时-2小时2元/辆;2小时-3小时4元/辆;3小时-4小时6元/辆;4小时-5小时8元/辆;5小时以上10元/辆,次日按以上标准重新计费。 (三)机动车停放时间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天发改价[2014]9号
|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综合执法部门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二、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 管道燃气预埋费按2000~4000元/户的标准收费;改造费按1800~3600元/户不等的标准收费;低保户改造1200元/户。
| 天发改价〔2019〕15号
|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综合执法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三、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 | 立地式住宅用户:730元(超过15米部分按26元/米收取); 套式住宅用户:690元(二楼以上每层每户加收50元) | 天发改价[2006]67号
|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综合执法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