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MB1503128H/2025-133009 | ||
---|---|---|---|
发布机构: | 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切实履行“服务协议”,根据国家局和省局下发的药品追溯码疑点数据,我中心组织开展核查工作。核查中发现部分机构存在医保违规行为。经第十四次中心主任会议研究,现对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协议的处理结果予以通报。希望各定点医药机构引以为戒,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住院业务)服务协议》《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无住院业务)服务协议》《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范经营,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不闯雷区。处理名单如下:
1、天台县街头镇后岸村卫生室:因未按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代购药登记不完整、部分参保人员医保医药服务刷卡结算未全程置于视频监控范围内、医务人员冒用医保医师的服务编码为参保人提供医保医疗服务并发生医保费用及未按要求采集、核验、上传药品追溯码,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决定中止其医保服务协议 2 个月(自 2025年 5 月 12 日至 7 月 11 日),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2、天台县仁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三合平安店:因未按要求采集、核验、上传药品追溯码,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决定暂停费用拨付 3 个月(2025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追回违规费用 776 元,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3、天台县三合镇下交村卫生室:因未按要求采集、核验、上传药品追溯码,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决定暂停费用拨付 2 个月(2025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31日),追回违规费用15.58 元,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4、天台县仁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三合店:因未按要求采集、核验、上传药品追溯码,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决定暂停费用拨付 2 个月(2025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追回违规费用 21.42 元,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5、天台县中医院:因未按要求采集、核验、上传药品追溯码,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决定暂停费用拨付 1 个月(2025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6、天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因未按要求采集、核验、上传药品追溯码,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决定暂停费用拨付 1 个月(2025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7、天台县坦头镇大黄徐村卫生室:因未按要求采集、核验、上传药品追溯码,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决定暂停费用拨付 1 个月(2025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日),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8、天台县平桥镇屯桥村卫生室:因未按要求采集、核验、上传药品追溯码,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决定暂停费用拨付 1 个月(2025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日),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9、台州市保济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台洪畴店:因未要求采集、核验、上传药品追溯码,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决定暂停费用拨付 1 个月(2025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10、瑞人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康宁中路药店:因未按要求采集、核验、上传药品追溯码,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决定暂停费用拨付 1 个月(2025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日),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天台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