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0026837575/2025-133015
- 文件编号:街政〔2025〕8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乡镇(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街头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04-2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各办公室、工作片、行政村: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居住出租房火灾事故教训,遏制居住出租房火灾多发势头,巩固深化全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成果,规范居住出租房消防管理责任。根据2017年11月8日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居住出租房分片包干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街头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包干责任人名单》,望全体机关干部按照要求认真执行。并按照《台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评分表》进行检查整改。
根据《台州市消防安全责任捆绑包干制度》的要求,镇30人(含3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屋由镇主要领导包干;10至29人居住出租房屋由镇领导包干;10人以下(不含10人)由驻村干部、联村干部包干到户;
联系包干的领导及驻村、联村干部,每月至少一次下到包干村实地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覆盖复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清单,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指导包干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根据包干村实际,部署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紧盯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房屋等4类重点对象,逐个村、逐条街、逐家单位、逐栋建筑开展“地毯式”“交叉式”“滚动式”排查,摸清数量、分布、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确保底数清楚、隐患见底。
村党支部书记为本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村干部对其所在村消防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日常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抓好工作落实;按规定要求建立村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灭火技能训练。
网格员对网格区内的居住出租房、“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企业等基本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建立档案。做到一周一检查、两周一“回头”、一月一评估,按照分色管理制度建立检查台账。对网格内的各类消防隐患进行巡查,及时告知房东或业主落实整改,并向村干部报告;对拒不整改的,上报镇应消站。
附件1:《街头镇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消防包干责任人名单》
附件2:《街头镇1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消防包干责任人名单》
天台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