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MB1959184P/2025-132722
  • 文件编号:天文广旅体发〔2025〕7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2025-04-2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文广旅体发〔2025〕7号关于印发《天台县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7 14:13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天台县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旅游业发展相关决策文件精神,规范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加强日常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推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天政办发〔20252号),特制订《天台县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天台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2日


天台县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规范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推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金使用原则与重点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绩效原则。

(二)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拓展旅游客源市场、提升旅游产业素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三)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当年旅游业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以及本办法规定的使用方向研究确定。

第二条 资金使用的方向

(一)旅游市场营销和客源市场拓展主要包括旅游企业参加由文旅部门组织的县内外旅游推介、招商以及举办文旅市集的补助,新媒体宣传的奖励,旅行社地接及开拓入境旅游市场的奖励,旅游企业开通天台散客旅游直通车、组织县外职工来天台山疗休养的奖励以及开展旅游促消费活动等。 

(二)旅游企业品质提升和品牌建设主要包括旅游宾馆、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和餐饮企业、旅游村、民宿等涉旅单位等创建品牌、提升等级、开展旅游标准化建设的奖励,完善旅游交通配套的补助,对乡村文旅运营团队的奖励等

)旅游产业融合方面主要包括对发展旅游新业态、创建“旅游+”融合产品、项目、基地等的奖励,以及开发特色旅游商品、打造智慧旅游产品和创建旅游消费功能区、举办文艺演出、引进演艺项目等的奖励补助。

)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包括旅游人才培训的奖励与补助、行业技能比赛获奖选手的奖励、优秀导游人才的培养及稳岗的奖励与补助等。

奖励台账第三方审计费用

第三条  资金申报的条件和要求

专项资金申请单位和个人(以下申请单位)应按本办法规定通过政企通平台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县文广旅体局提交资金申报资料。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遵纪守法,依法纳税,服从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参加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的宣传促销、优质服务、职业培训、地接考核等行业活动,全年无重大旅游投诉和安全责任事故。

2.申请单位必须建立项目台帐相关资料,按规定如实向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指标报表,对不按时报送、弄虚作假的取消奖励资格。

(二)具体条件

1.旅游市场营销和客源市场拓展

1)企业开展旅游营销活动的补助参加由文旅部门组织的旅游宣传促销与招商推介活动、举办文旅市集等的补助,佐证材料由县文旅局负责。旅游企业自行组织开展的县内外旅游推广活动(包括年会、推介会等),至少提前半个月填写报备表,县内活动的接待酒店须是限上酒店,提供活动方案、参会名单、酒店场租发票、住宿发票、餐饮发票(不含酒水和礼品费用)等相关资料。

2)新媒体宣传的奖励。网络微短剧获奖的提供获奖证明,新媒体宣传符合奖励条件的,提供原创视频、点赞量在抖音、快手、视频号和小红书平台的截图以及平台账号实名认证相关证明材料

(3)旅行社地接奖励。国内地接方面:地接门票额根据景区票务系统核实,旅行社提供导游计划书(任务单)、购门票凭证、游客名单等佐证材料备查入境旅游方面:提供导游计划书(任务单)、购门票凭证(免门票须提供依据)、住宿发票、游客名单。新开发旅游项目指诗路文化数字馆、赭溪老街、始丰湖夜游、寒山景区,旅行社所购门票可纳入地接门票奖励范围。旅行社组织团队在老城区游览,要求旅游团队在赭溪老街停留1小时以上,凭赭溪老街管理单位核实的游人次确认单申报奖励。

住宿奖励申报,以酒店开票系统核查为准,地接社提供与组团社的行程确认单、限上酒店的结算清单汇总表。

(4)旅行社开通旅游直通车的奖励。提供开班计划、开班宣传资料、导游计划书(任务单)、购门票凭证、住宿发票、游客名单。根据游客消费情况奖励,是指住限下、限上酒店的分别按每人40元、60元标准计算奖励。游客来源地定义:江浙沪为一级市场,江西、安徽、福建为二级市场,一二级市场以外为三级市场,在二三级市场开通直通车的以组团社注册地为准。在二级市场开通直通车,游客可以来自二级或三级市场的省份;在三级市场开通直通车,游客只能是三级市场的省份(游客来源以身份证地址为准,直通车每个团游客身份证地址须与对应市场相符,将不定期组织现场抽查核定,如有不符即取消该组团社全年所有奖励)。通过高铁组织游客来天台旅游的,住宿须安排在限上住餐单位,提供高铁票或其他乘高铁凭证一程(来程或去程,落地须在台州市内各高铁站,可与市内各景区组线)、购门票凭证、住宿发票、游客名单、导游计划书(任务单)。

5)开拓疗休养市场的奖励。疗休养客人住宿须安排在限上住餐单位提供住宿发票(注明住宿天数、间数)、购门票凭证、导游计划书(任务单)、游客名单,2025年起要求提供包含组团社与疗休养单位的疗休养合同或证明

(5)凡申报开通直通车奖励、高铁游奖励、疗休养奖励,旅游团队所购景区门票中至少有一个景区涉及天台山大瀑布、琼台仙谷(仅限2024年,2025年起琼台仙谷不再计算在内)、石梁、华顶、龙穿峡、牧云谷景区、始丰湖夜游。申报奖励的县外旅行社要求通过本地旅行社进行申报,提供的佐证材料在县旅游集团公司开发的自助申报系统里能够体现,无须提供纸质材料,不能体现的台账仍须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文件中的限上住餐单位以县统计局提供的名单为准文件中的“此后年份”指2024年以后的年份。

   6)旅游促消费的补助。文旅促消费活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报经县政府同意实施,所需资金在旅游专项资金里安排,具体操作办法由县文广旅体局另行制定。

2.提升旅游品质的奖励。

1)“百县千碗•味在天台”推广奖励。新评为省级美食特色小镇、美食街区(园区)美食旗舰店以及新评为市级“百县千碗”美食旗舰店、示范店、体验店的创建主体佐证材料由县文广旅体局提供

2)成功创建省级文化主题民宿、非遗主题民宿,省等级民宿的,申请单位的佐证材料由县文广旅体局提供

3新评定星级宾馆、品质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酒店、绿色饭店或酒店已有品牌通过复评的企业佐证材料由县文广旅体局提供

4)旅游交通方面的奖补。企业开通景区专线、夜游专线的补助,提供车辆运营里程统计表、驾驶员领取的里程补贴发放表等成功创建省一级、二级、三级旅游驿站的申报单位佐证材料由县文广旅体局提供。重要节点旅游标识的设立和完善,申报单位提供相关文件、照片以及发票复印件。

5新评定的星级旅行社或旅行社已有星级通过复评的,创成省级文旅领军企业、骨干企业、新锐企业或者入选省示范级、创建级文旅融合IP的企业,新评为省乡村文旅运营师(包括省乡村文旅运营村书记)、乡村文旅运营团队省乡村文旅运营示范点或获得省乡村文旅运营品牌佐证材料由县文广旅体局提供

6新评定的国家A级景区A级景区通过各种复核的,创成省级示范景区镇、5A级景区镇以及省级旅游度假区的,申报单位的佐证材料均由县文广旅体局提供

7新创建的3A级景区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省金3A景区村佐证材料均由县文广旅体局提供

8)列入文旅行业国家级、省级各类标准化试点单位,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各类标准化示范单位,以及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业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考核验收的申报单位的佐证材料均由县文广旅体局提供

3.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奖励补助

1)新评定的各类“旅游+”融合基地,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或者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省级旅游演艺集聚区的提供有关文件复印件

2智慧旅游产品打造。新评为省级智慧旅游景区的企业佐证材料由县文广旅体局提供

3)旅游商品开发。提供特色文旅商品在市、省、国家各级评选或比赛中获奖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4)文艺赋能演出。“综艺或戏曲类”演出须提供经营性演出许可证,演出前向县文广旅体局报备,提供演出申请表和节目单,经同意后开展演出,演出结束后提供反馈单、演出照片6张、小视频1个;“文艺赋美”专场类演出由县文广旅体局面向社会招募团队后统一安排,提供演出安排表、演出照片。

引进演艺项目时应同步报备县文广旅体局市场科、文化执法队。演艺项目的奖励须提供演出团队或主要成员在抖音、快手、视频号和小红书平台的的粉丝量、点赞量的截图。

4.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奖励。

1)旅游人才培养的奖励。导游培训的提供培训课程表、学员名册、成绩册,学员考取的全域旅游景区讲解员编号汇总表。旅游实用人才培训,提供培训方案、课程表、学员名册、培训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

2)旅游从业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奖励。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市、省、国家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举办的行业技能比赛获得名次的,提供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3)优秀导游员奖励。提供考取的国家导游员资格证书、外语或小语种导游资格证书复印件,新获得中级、高级、特级导游资格的专职导游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在旅行社缴纳社保一年的证明。评为“金牌导游”的佐证材料由文旅部门提供。

4)导游员长期从事导游职业的津贴专职从事导游工作满三年的国家导游员申请津贴提供旅游企业缴纳社保三年的证明金牌导游员、中级导游员或者高级、特级导游员申请津贴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旅行社最近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所有申请津贴的导游均需提供参加志愿服务50小时以上(或者县文广旅体局组织的政务讲解、志愿导游活动2次)佐证材料,导游在线平台学习年学分不少于150分,从2025年开始须提供本人在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天台山景区景点、美食、文化等相关内容讲解短视频2个

以上奖励涉及专职导游的由所在旅行社汇总,统一填写旅游业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奖励涉及个人的由所在企业汇总,统一填写旅游业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并附上奖励汇总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

第四条  资金审批程序

(一)奖励申报通知发布后,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按此文件要求申报3A、金3A景区村等由文广旅体局提供验收文件给所在乡镇街道,由其直接申报)。旅行社企业、旅游宾馆、百县千碗美食店等由县文广旅体局负责通知。

(二)所有申报对象均需填写旅游业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文字须打印)连同申报资料通过政企通平台报县文广旅体局相关科室其中乡村旅游项目须所在乡镇、街道初审并签署意见凡不需申报对象提供佐证材料的,均由县文广旅体局提供。

(三)县文广旅体局初审后(如有必要,进行实地核查),将相关资料通过政企通平台提交县财政局终审。审核结束制定奖励和补助的初步方案,经公示后报县政府研究批准。

第五条  资金管理和信息公开

(一)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申报、日常管理、完工验收、监督检查的制度体系,负责做好申报所需资料(含影像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二)加强绩效管理。加强对绩效目标实施情况的监控,及时掌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年度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制度,按照“谁用款、谁担责”的原则,强化绩效问责机制。

(三)实施信息公开。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分配、执行过程和结果等全过程的管理信息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  附则

涉及重要旅游规划、重大宣传项目、全域旅游标牌标识等亟需项目资金,报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的可以先行拨付。

)申请单位同一事项涉及旅游业扶持政策多项奖励的,按奖励额最高的一项执行,不重复奖励。

 

附件:1.旅游业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旅游企业举办旅游推介会备案表

 

 

 

 

 

 

 

附件1

旅游业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盖章)

注册地点


代表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申请奖补项目

申请理由陈述



相关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文广旅体局

复审意见

 

 

(盖章)

                              


附件2

旅游企业举办旅游推介会备案

                                      

单位名称

(盖章)

注册地点


代表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申请补助项目


举办地


活动简介(活动的名称、目的,邀请对象及数量,活动的主要内容)

 

 

(进行简要说明,详细方案另附)

餐标


住宿标准


其他费用(租车、租场地等)


总费用


文广旅体局

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