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MB0T74698J/2025-132670
  • 文件编号:天行审〔2025〕39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2025-03-1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4-25 10:45 来源: 浏览次数:

天行审〔2025〕39 号



各科室、进驻窗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台州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台分类办〔2018〕10号)、《关于印发天台县生活垃圾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和重点指标分解表的通知》(天分类〔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应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总要求,切实推动人民生活环境改善,遵循“减量无害”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党委引导、单位主体、处理高效”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新模式,助力推进天台“合和名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领导,成立天台县行政审批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潘晓萍

副组长:王帮、洪才源、许正伟、王金海、何央青、洪竞辉

成员:各科室长、窗口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

三、实施范围

全局范围内。

四、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双拼垃圾桶。

3、集中投放点:在单位附近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每天上午和下午定时定点由城区环境卫生事务所的垃圾车拉走。

4、有害垃圾集中堆置点:在单位一楼大厅内设立一处有害垃圾临时集中堆置点。

五、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应注意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每天统一由城区环境卫生事务所拉走,电话:0576-8395967。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1月至3月上旬)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垃圾分类表、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的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垃圾分类表、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5年3月至10月)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科室(窗口)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大门口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天对各科室(窗口)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定期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科室(窗口)工作人员要及时清理收集办公室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25年11月至12月底)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窗口)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形成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模式,显现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力争在全县成为具有引领作用的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七、垃圾分类专项资金

为了保证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保护好工作环境的整洁,局内配了三名保洁人员分别管理一楼、二楼、三楼的各办公室及大厅,各办公室统一采用其他垃圾、可回收物的双拼垃圾筒、宣传栏资料的使用、垃圾清运费等等,一年的资金。

八、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条例》宣贯活动。

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科室(窗口)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要求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做好示范、当好榜样。

(二)严格管理,加强垃圾分类执法监管。

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并将结果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宣传,强化垃圾分类公共宣传。

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四)推动志愿服务。

引导局内工作人员志愿开展各类“垃风”活动。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