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002683909H/2025-132661
-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 成文日期:2025-04-1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工作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环评制度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环评弄虚作假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征集时间
长期开展。
二、线索范围
1.环评文件造假: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篡改监测数据隐瞒环境敏感点、虚构环保措施等行为。
2.环评机构违规操作:环评机构与建设单位串通,出具虚假环评报告,或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环评工作。
3.审批部门失职渎职:环评审批部门未严格审查环评文件,或违规通过不符合要求的环评项目。
4.环评机构乱收费:环评机构以明示、暗示形式收取建设单位除环评编制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
5.其他环评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环评过程中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渠道
1.来电来访: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天台县电大路2号302室),举报热线:0576-89356682;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元东街99号天台县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1)),举报热线:0576-83171792;
2.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天台生态环境公众号后台留言;
3.信函举报:举报材料邮寄至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办公室(天台县电大路2号302室)或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元东街99号天台县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1)),邮编:317200。
四、线索要求
1. 真实性:提供的线索应真实、准确,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具体性:线索应具体明确,包括时间、地点、涉及单位及人员、问题描述等。
3. 保密性: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方式
1. 核实调查:对收到的线索,生态环境部门将组织专人进行核实调查。
2. 依法处理:对查实的环评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 结果反馈: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特此公告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17日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