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0026831081/2025-132659
- 文件编号:天统〔2025〕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25-04-2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推进专业核查、执法检查,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制定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天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统计调查对象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
二、监管内容
(一)本部门日常监管
利用“大综合一体化”平台,分上半年、下半年开展全县集中统计执法检查,对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执行情况进行行政检查。(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跨部门联合监管
在本部门日常监管之外,联合消防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和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进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监管重点
(一)加强统计执法常态化监督监管
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能,综合运用“大综合一体化”平台的“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常态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同时,强化专业与统计执法的协调联动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选取数据差异大、存疑多的统计调查对象作为执法检查对象,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切实提升执法监管的工作成效。
(二)坚决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统计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严重违反统计法,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干扰甚至误导宏观决策,违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参与统计造假以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顶风违纪违法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用好“大综合一体化”平台,构建执法数据化记录归档、保存、共享、利用的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制度+科技”的信息化执法监督优势。加强执法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法制审核流程规范有序。同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新技术在监管领域的有效应用,准确发现执法薄弱环节,预判违法行为,实现持续监管和精准监管。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配置与管理
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加强统计执法证件管理,对执法人员资格实施动态管理。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在开展统计执法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程序意识。在进一步完善统计行政处罚程序的同时,严格落实浙江省统计局印发的《浙江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另外,要扩大执法记录仪和音视频采集设备的使用领域,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附件:天台县统计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表
天台县统计局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天台县统计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表
序号 | 监管主项 | 行政检查事项 | 监管 对象 | 监管 范围 | 监管 类别 | 监管 方法 | 监管 频次 | 实施 方式 | 实施 主体 | 实施 层级 | 备注 | |
事项代码 | 事项名称 | |||||||||||
1 | 对统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管 | 330634008001 | 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真实、完整统计资料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 / | 现场 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年度 | 多部门联合 | 统计部门 | 市、县 | |
2 | 对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的监管 | 330634011000 | 对省内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的行政检查 |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 | / | 现场 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年度 | 多部门联合 | 统计部门 | 市、县 | |
对统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管 | 330634008001 | 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真实、完整统计资料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 限额以上住餐企业 | |||||||||
3 | 对统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管 | 330634008001 | 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真实、完整统计资料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 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统计调查对象 | / | 现场 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半年度 | 单部门 | 统计部门 | 省、市、县 | |
330634008004 | 对统计调查对象按照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及时上报统计数据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