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水土保持与河湖事务中心
时间:2025-04-23 16:14 来源:天台县委编办 浏览次数:
单位名称天台县水土保持与河湖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汪金寿
住所  天台县赤城街道赤城路225号
开办资金(万元)5.00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5.21期末数(万元)4.75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管理和全县河湖水域、岸线及其堤防管理及山塘、水库的治理改造、开发保护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1023472782223D举办单位天台县水利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2024年工作情况1.我县通过实施泳溪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完成治理面积14.10km2,超额完成2024年省水利厅下达给我县的年度任务7.5km2。2.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完成县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登记备案49件(其中报告书16个,报告表14个,登记表19个),本年度审批项目相关资料全部按要求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8.63万元。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21个。3.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60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4.对水利部和水利厅下发的47个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进行现场复核认定合规性。5.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站维修养护、数据测报工作。新建的天台县水土保持监测站,2023年11月开始运行,站点配置自动化监测设备,全面实现监测自动化、数字化。6.参加国土部门组织的35个垦造耕地和临时用地复垦项目的实地踏勘、设计评审、验收等工作。二、取得的效益(一)社会效益1.保持水土,减少水、肥、土的流失,从而增加了农、林、牧等业的各项收益。2.减轻泥沙对河道、水库和其他水利工程的危害,节省了河道、渠道等的清淤费用,延长了水库的使用寿命。3.减轻山洪、泥石流的灾害,减少抗灾费用的投入。4.保持和改善了生态环境,如减低风速,防治风沙灾害,改善小区气候,美化环境等。(二)经济效益短时间无法体现但长期能促进本县GDP增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的问题1.水土保持工作在全市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中尽管排名靠前,但是在持续发力中后劲不足,尚需在全省水土保持生态产品转化等工作中取得省级试点发文,保证更多的加分项。2.在岗在编人员中,缺少水土保持专业人才,人员知识结构需进一步改善。
四、下一步打算2025年工作计划1.继续推进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申报欢岙溪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补助;2.计划在天台县水土保持监测站开展南方红壤区典型水土保持措施固碳增汇机制及其调控技术研究。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10月11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