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殡仪馆
时间:2025-04-23
16:14
来源:天台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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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天台县殡仪馆 | 法定代表人 | 庞正龙 |
住所 | 天台县赤城街道两亭巷龟山脚 | ||
开办资金(万元) | 2000.00 | 经费来源 | 经费自理 |
年初数(万元) | 224.6 | 期末数(万元) | 2182.6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火化、殡仪服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1023745066960R | 举办单位 | 天台县民政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2024年,天台县殡仪馆全年为3730具遗体提供了灵车接运、火化及殡仪服务,同时执行县政府相关政策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减免政策,全年共计减免人数3730人,实行了殡葬惠民政策的全覆盖。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社会效益。2024年里,本单位共计接尸里程14.52万公里,为治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细致服务,实现殡葬工作的平稳运行,切实推进了殡葬改革工作,同时本年共为82具非正常死亡(包括交通事故、意外、中毒等)的特殊遗体提供了优质的殡仪服务,高效及时的和各部门进行街接,切实减轻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二)经济效益:2024年县殡仪馆在减免收费375.27万元的情况下,共取得营业收入668.8万元,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统一。(三)2024年县殡仪馆进行了改扩建工程,共对火化业务设备、综合业务大厅及相关配套工程进行了改造,本年度累计使用资金637余万元,增设守灵厅和用电配套增容,提升了殡仪工作的软实力,极大的改善了群众的治丧环境,得到上级和群众的肯定。(四)2024年,县殡仪馆积极配合上级关于行业行风问题的专项检查,梳理内部收费标准,积极自查并进行专项整改,共应对上级物价和民政部门的检查4次,完善和规范了馆内的相关收费规定。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由于场地的局限性,以及地区殡葬风俗,守灵业务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影响。2、服务理念还需要进一步转变,服务质量还有待提升服务水平要进一步优化,;由于工作的特殊性,面对的群体不同,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严格规范的工作要求。3、纪律意识要进一步强化,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杜绝在为群众服务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等行为。 |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继续贯彻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立足殡仪服务基本工作职能。完善殡仪服务规范和管理规章,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优质的殡仪服务。二、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关于殡葬移风易俗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政策、加强宣传同时注重与丧户之间的沟通协调,努力推进殡葬改革。三、继续实施惠民殡葬,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减免的政策,使殡葬服务均等化。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