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MB1674541L/2025-132161
  • 文件编号:天农业〔2025〕2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5-03-2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水稻 旱粮示范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1 10:3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主体:

根据《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的指导意见》(浙农技发〔2024〕107号)、《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开展 2025 年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暨高产攻关农技大比武活动的通知》(浙农技发〔2025〕18 号)、《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下达2025年水稻玉米大豆新品种展示示范任务的通知》(浙种[2025]19号)、《关于印发2025年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农业〔2025〕13号)文件要求,开展水稻单产提升(高产竞赛方)、高产创建、新品种展示示范和旱粮示范方建设,拟建设水稻高产创建千亩片4个,水稻高产攻关方2个,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方各1个,旱粮示范方2个,水稻单产提升(高产竞赛方)若干个。攻关方和示范方(片)申报要求如下:

一、示范方区域田块要求:水稻单产提升(高产竞赛方)、高产攻关方、千亩片内核心方必须集中连片100亩以上,高产创建千亩片相对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方内必须挖好丰产沟,且方内测产田块须1-2亩之间方正规则田块;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方须在同一区块内集中连片,总面积250亩,其中新品种展示方50亩,新品种示范方180亩;各方要求路道通畅便于机械作业;旱粮示范方集中连片30亩及以上。

二、示范方作物品种要求:除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方外,其他方须实行统一品种、统一配方施肥、统一整地播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防治病虫、统一收割。旱粮示范方内品种应适宜本区域种植,水稻千亩片内的核心方和高产攻关方品种须是主导品种。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方基地要求排灌方便,方内各品种由县农技总站统一提供。

三、产量要求:正常年份下,水稻高产攻关方目标产量950公斤/亩,千亩片内核心方、水稻单产提升(高产竞赛方)目标产量800公斤/亩,大豆目标产量鲜豆荚500公斤/亩、干籽粒目标产量180公斤/亩;甘薯目标产量1250公斤/亩。水稻新品种展示、范示范方需种出各品种该有的特征特性,具体产量不作要求。

四、对申报户要求:要求如实申报,并做好及时进行农事操作记录、按要求开展苗情考查考种记载等工作准备,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方承担者要求种植管理水平较高。

请各乡镇街道农办积极发动从事粮食规模种植的大户进行申报,申报表于4月7日前报天台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1、天台县水稻单产提升(高产竞赛)、高产创建、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和旱粮示范方申报表

2、天台县水稻单产提升(高产竞赛)、水稻高产创建、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和旱粮示范方申报汇总表

天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7日

天农业〔2025〕24号关于开展水稻 旱粮示范方申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