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1号)
时间:2025-03-05
09:58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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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特级香梨;被抽样单位:天台县晓丽水果店;抽检编号为24JF1213007;乙螨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面积为40平方米,主要从事水果及预包装食品销售,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具体认定条件及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目录(试行)》第六条规定,属于小食杂店。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特级香梨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属于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因当事人购进上述特级香梨时已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说明该批次特级香梨的进货来源,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六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天市不罚[2025]10号).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