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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台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天台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时间:2025-03-31
15:34
来源: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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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让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天台县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告。未纳入公告范围的县级单位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或受托以其他行政执法主体名义对外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天台县人民政府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天台县统一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电话为“0576-12345”。
附件:天台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