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5-132099
- 文件编号:天政办发〔2025〕1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县府办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03-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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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等部门关于浙江省优化管理服务促进防雷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71 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天台县 2025 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予以公布如下:
一、新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5 家)
华顶景区
三州潭景区
易筋经景区
平桥湿地景区
花海茅垟景区
二、气象灾害(雷电)防御重点单位(50 家)
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天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天台宁泰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天台吉康树脂有限公司
天台县天天发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天台县兴合烟花有限公司
浙江省天台县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天台县大众液化气有限公司
天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天台县交润加气站有限公司
国家管网集团浙江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浙东作业区天台站
浙江省天台海天燃气有限公司
天台县三合液化气储配站(普通合伙)
浙江天台华丰燃气用具有限公司
天台县桥南气体经营部
天台永安气体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街头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新中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平桥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前山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杨柳河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丽泽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城郊加油站
天台县新城加油站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北山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三合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上卢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下宅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环山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八都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南门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水南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滩岭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台飞鹤加油站
天台县天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杭绍台天台东区加油站
天台县天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杭绍台天台西区加油站
天台县天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天桐路加油站
天台中油寺前加油站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州销售分公司天台坦头加油站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天台服务区北侧加油站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天台服务区南侧加油站
天台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南屏加油站
天台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白鹤加油站
天台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花前工业园区加油站
天台县平镇加油站
天台县洪畴加油站(普通合伙)
浙江天台公路运输有限公司三角坦加油站
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点,及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防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检查制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气象灾害(雷电)防御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开展定期检测,并向气象主管机构提交检测报告。各乡镇(街道)应积极配合气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防御准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气象、应急等部门应加强协同管理,联合开展对气象灾害(雷电)防御重点单位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3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