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423L/2025-1318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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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洪畴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关于公布洪畴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办公室、办事处、行政村: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内容,根据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编制形成了《洪畴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洪畴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洪畴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洪畴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 实施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共富一号线”天台县四号农村路提质升级洪畴段 | 天台县洪畴镇人民政府 | 城建办 | 《“共富一号线”--天台县四好农村路提质升级工程》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二、决策要求
1、对列入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决策承办单位要注意搜集已形成的相关材料。
2、对未列入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如果符合规定,也应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
3、镇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