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8号)
时间:2025-02-24
09:43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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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螺丝椒;被抽样单位:天台益精蔬菜有限公司;抽检编号为202419269;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产品名称:芹菜;被抽样单位:天台益精蔬菜有限公司;抽检编号为202419267;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作为小食杂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螺丝椒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属于小食杂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当事人购进上述螺丝椒时,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属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鉴于当事人配合调查,综合考虑本案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建议从轻处罚。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本局决定如下:
一、对当事人销售农残超标的食品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
二、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天市监处罚[2025]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