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5-138231
-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 发布单位: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县大数据局)
- 成文日期:2025-11-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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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县委、县政府推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5〕22号)、《关于支持天台县打造山区26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样板若干举措》(浙建建〔2022〕18号)、《省建设厅关于同意天台县开展山区海岛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县建设的函》(浙建建函〔2025〕5号)等省级文件要求,为全力打造山区海岛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样板,我局启动本次政策起草工作。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县住建局起䓍了《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发文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2025年9月11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完成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2025年10月11日,何定宇常委牵头,县府办罗轶副主任组织县发改局、县经信商务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等部门讨论研究,最终形成《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送审稿)》共分六部分、十四条内容,核心围绕优化环境、壮大企业、打造品牌、调整结构、提升创新五大方向开展:
1.优化营商环境。包括支持县内优质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建立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五个一”服务制度2项举措;
2.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涵盖省外市场开拓奖励(按省外主营收入分档奖励,最高50万元)、省内产值贡献奖励(突破1亿元起奖,最高200万元)、民营企业工程发包奖励(按项目造价分档奖励投资者,最高30万元)3项举措;
3.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包含工程质量创优奖励(按“钱江杯”、“括苍杯”、“天台山杯”等层级奖励,最高20万元)、企业诚信建设奖励(首次获评浙江“AAA”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奖励10万元)2项举措;
4.调优建筑企业结构。涉及企业资质晋升奖励(总承包一级/甲级奖励50万元)、中小企业转型扶持(特定领域总承包二级、一级专业承包资质各奖励10万元)2项举措;
5.提升建筑业科技创新能力。包含智能建造推进奖励(试点项目10万元、示范项目20万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奖励(省级10万元、市级5万元)2项举措;
三、资金来源
县财政局每年安排建筑业奖励资金480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
四、适用对象
天台县范围内。
五、注意事项
本文件明确奖励资金规模、负面清单(发生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享受奖励)、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天台县加快打造山区26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样板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22】54号)同时废止。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蔡统锭
联系电话:0576-8935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