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地理位置
天台县位于浙江省东部、台州市区西北部,属浙东丘陵山区,四周群山环抱:东北为苍山、华顶山,南为大雷山(主峰在临海境内),西北为大磐山(主峰在磐安境内),诸山均属仙霞岭分支,称天台山脉。全县海拔500m以上的低中山占总面积26.8%,海拔500m以下的丘陵占总面积51.5%,河谷平原占总面积21.7%,总面积中耕地占12.7%,水域占5.2%,构成“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地类组合。
泳溪乡,隶属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地处天台县东部,东邻宁波市宁海县岔路镇、桑洲镇,南连接洪畴镇、三合镇,西接坦头镇,西北连石梁镇,北、东北仍与宁波市宁海县岔路镇相接,行政区域面积70.18平方千米。
本项目主要对清溪干流大柳溪及支流泳溪进行治理。
二、编制依据
主要规范:
(1)《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619-2021);
(2)《防洪标准》(GB50201-2014);
(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5)《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6)《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T191-2008);
(7)《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SL744-2016);
(8)《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1)《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290-2014);
(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
(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20年版);
(14)其它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
相关文件:
(1)《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2)《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2019-2035);
(3)《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4)《清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
(5)《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127号);
(6)《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保厅2015年;
(7)《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2013年8月;
(8)《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浙水河〔2018〕13号);
(9)《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美丽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水河〔2018〕14号);
(10)《天台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结论
项目主要对清溪干流大柳溪及支流泳溪进行治理,项目建设规模为大柳溪治理河长约10.65km,新建干、支流堤防护岸约2km,拆建堤防1.5km,加固堤防0.5km,新建分洪管道约80m,新(拆)建及提升堰坝12座,新建亲水圈4处,临溪生产道路提升约2.8km;泳溪治理河长约14km,新建堤防约0.35km,拆建堤防护岸1km,加固堤防3km(含新建灌溉管道0.5km),新(拆)建及提升堰坝6座,新建亲水圈5处;工程管理信息化(雨情检测系统)15套。
工程的防洪标准10-2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级为Ⅵ等。项目估算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