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清溪天台段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征求意见稿)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5-11-17 结束时间:2025-12-18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

根据2025年度天台县泳溪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清溪天台段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发表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11月17日——12月1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来电反馈至天台县泳溪乡人民政府,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6-83600003。

2、信函邮件反馈可邮寄至天台县泳溪乡人民政府(泳溪乡泳溪村1号),在信封正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3.电子邮件反馈至天台县泳溪乡人民政府,邮箱:yxxzhenfu@163.com。

4.通过【我要提意见】在线反馈。

天台县泳溪乡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根据《清溪流域综合规划(2011-2023)》浙发改规划〔2014〕27号,本项目建设有助于加快补齐清溪流域防洪短板,确保清溪流域天台段防洪排涝安全,通过对清溪流域的综合整治,既能提高清溪的防洪能力,保障整个清溪流域的水安全,又能提高河道水环境承载能力,改善水生态和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初步工程规模:清溪干流大柳溪治理河长约10.65km,支流泳溪治理河长约14km。新(拆)建护岸共计3900m,堤脚加固共计1285m,巡查道路提升2510m。新建堰坝1座,堰坝生态化改造21座,河道清障900m。巡查休息点14处。

二、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规定,结合《清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2011-2030)》和项目区的实际情况,按防洪堤保护范围的大小、人口的多少和城市的重要性,以及遭受洪灾后损失程度,确定堤防的防洪标准和级别,本工程等别为Ⅳ等。

根据《清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2011-2030)》规划“泳溪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农村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农田面积在千亩以上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其余为5年一遇。排涝标准为:镇区10年一遇最大24h降雨不受淹,农村及农田千亩以上10年一遇3日降雨4日排出。”根据上述规划,本工程农田段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乡镇段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建筑物级别为5级。堰坝的级别根据所在河段堤防,按次要建筑物级别确定,因此本工程堰坝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本工程主要对清溪干流大柳溪及支流泳溪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安全工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和水利配套工程等。

一、工程地理位置

天台县位于浙江省东部、台州市区西北部,属浙东丘陵山区,四周群山环抱:东北为苍山、华顶山,南为大雷山(主峰在临海境内),西北为大磐山(主峰在磐安境内),诸山均属仙霞岭分支,称天台山脉。全县海拔500m以上的低中山占总面积26.8%,海拔500m以下的丘陵占总面积51.5%,河谷平原占总面积21.7%,总面积中耕地占12.7%,水域占5.2%,构成“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地类组合。

泳溪乡,隶属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地处天台县东部,东邻宁波市宁海县岔路镇、桑洲镇,南连接洪畴镇、三合镇,西接坦头镇,西北连石梁镇,北、东北仍与宁波市宁海县岔路镇相接,行政区域面积70.18平方千米。

本项目主要对清溪干流大柳溪及支流泳溪进行治理。

二、编制依据

主要规范:

(1)《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619-2021);

(2)《防洪标准》(GB50201-2014);

(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5)《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6)《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T191-2008);

(7)《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SL744-2016);

(8)《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1)《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290-2014);

(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

(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20年版);

(14)其它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

相关文件:

(1)《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2)《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2019-2035);

(3)《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4)《清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

(5)《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127号);

(6)《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保厅2015年;

(7)《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2013年8月;

(8)《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浙水河〔2018〕13号);

(9)《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美丽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水河〔2018〕14号);

(10)《天台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结论

项目主要对清溪干流大柳溪及支流泳溪进行治理,项目建设规模为大柳溪治理河长约10.65km,新建干、支流堤防护岸约2km,拆建堤防1.5km,加固堤防0.5km,新建分洪管道约80m,新(拆)建及提升堰坝12座,新建亲水圈4处,临溪生产道路提升约2.8km;泳溪治理河长约14km,新建堤防约0.35km,拆建堤防护岸1km,加固堤防3km(含新建灌溉管道0.5km),新(拆)建及提升堰坝6座,新建亲水圈5处;工程管理信息化(雨情检测系统)15套。

工程的防洪标准10-2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级为Ⅵ等。项目估算5000万元。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