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天台县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价值核算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5-10-29 结束时间:2025-11-30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

根据2025年度天台县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天台县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价值核算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发表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10月29日——11月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反馈可邮寄至天台县赤城路225号天台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科,邮编:317200,在信封正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2.来电反馈至天台县水利局,联系人:夏敏,联系电话:0576-83170746。

3.邮件反馈至天台县水利局,邮箱:mistymessage@126.com

4.通过【我要提意见】在线反馈。

                                                                                                    天台县水利局

2025年10月29日

一、政策背景

为规范农村集体所有的水库、山塘(以下简称“集体水工程”)用水权价值核算工作,推进农村集体水库山塘水资源节约利用,拓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二、政策依据

1、《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2〕333号)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加快用水权初始分配,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健全完善水权交易平台,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制度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2、《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改革的意见》(浙水资〔2025〕15号)

用水权价值核算方法。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价值核算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结合水库山塘的水量、水质、区位、开发条件等因素,并考虑综合成新率确定。对已开发利用的水库山塘,可采用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等进行核算。

三、起草过程 

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28日完成草案的起草。公示期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四、主要内容 

本指引规定了农村集体水库山塘水资源价值核算的原则、程序、核算方法等内容。

原则:科学性、公正性、专业性

程序:开始-明确核算对象和范围-制定核算计划-收集资料-现场调查-价值核算-编制核算报告-专家评审-完成

价值核算方法: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

五、适用对象

天台县农村集体水库山塘水资源价值核算

解读单位:天台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天台县赤城路225号

联系人:夏敏   联系电话:0576-83170746。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