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救济渠道
时间:2025-10-12 10:20 来源: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