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002683327B/2025-136866
- 文件编号:天交〔2025〕5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5-09-2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我省全面深化“四好农村路”2.0版的要求,结合天台实际,为深入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路网结构,提高和改善我县农村道路通行水平,发挥片区组团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经研究决定开展天台县2026年度“四好农村路”新改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的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选址属地乡、镇(街道)应提前进行审核,用地计划等项目准建的前置条件已征得相关部门同意,且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已落实;
二、拟申报的农村公路项目属地乡镇应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是紧迫程度提出建议,县交通运输局将根据年度上级资金情况通盘考虑,对以下项目将优先安排:
1.初步设计方案已经上级批准的具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社会普遍关注,条件已具备的农村公路项目;
2.根据本区域片区发展规划,重点考虑建设对片区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联网路、共富路项目;
3.未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山区乡镇拟建的农村公路通三级公路项目;
4.未通双车道的行政村拟建的农村公路通双车道项目;
5.户籍人口少于100人的现有农村公路,且现状路面宽度少于6米拟增设错车道的农村公路项目;
6.当前在库,曾经发生过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路段农村公路拟改建项目;
7.目前未通等级公路的国有AAA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现代产业园区等的拟建农村公路项目;
8.对能优化区域路网结构,加强同周边县市交流的农村公路项目;
9.其它重要的拟建乡村振兴相关农村公路。
三、项目申报由各乡、镇(街道)研究后统一申报局“四好办”,“四好办”将根据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规模、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实地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筛选,结合以前年份农村公路项目完成情况,报请上级批准后确定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建设计划一经确定一般不允许取消和变更。
四、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
(联系人:陈曜强,联系电话:669245)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