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642Y/2025-00206
发布机构: 雷峰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雷峰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8 14:35 来源:经济建设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开天台县雷峰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台县雷峰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 地址: 天台县雷峰乡崔家村1号雷峰乡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公室,电话: 0576-83610010,邮政编码:317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加大开展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决策预公开和财政等信息公开;在政策文件和公告公示方面:2024年发布乡镇(街道)文件3个,乡镇(街道)政府工作报告2个,发布公告公示类信息6个。严格规范文件格式,按要求面向全社会公开乡镇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雷峰乡共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雷峰乡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流程和职责。同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和规范。认真落实省、市、县反馈错误链接和错敏词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改,2024年雷峰乡共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2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按照信息发布时间节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暂无信息的栏目发布情况说明。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考核工作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细化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定期进行信息考核。

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并行方式接收群众反馈意见,形成社会评议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强化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内容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呈现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024年雷峰乡政务公开工作无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对公开事项内容把握不够精准,部分目录发布了说明信息。二是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大。由于机关各部门业务人员频繁调动,导致业务培训力度和指导跟不上变动频率,间接影响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针对以上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定期开展公开信息检查,积极与县政务公开办对接,找准信息发布要求和标准。同时,学习先进乡镇工作经验,查找自身问题,及时改进提升。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形式,重点培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的要求和标准,针对业务不熟悉人员,进行一对一精准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