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深化改革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推进不动产领域增值化服务。2024年,围绕“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费用、优服务”,开展了不动产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增值化改革行动。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荣获全省不动产登记“党员先锋岗”称号。一是完善企业“一窗受理”专窗。精简企业不动产登记材料,落实一窗受理、一件材料、当场办结,专人接待、专人受理、专人发件、跟踪反馈等闭环服务体系,2024年共办理企业不动产登记997宗、抵押登记333宗。二是抵押登记“零跑腿”。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无纸化审批”网上办理模式,启用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由各大银行服务网点直接受理,后台推送数据审批,实现了企业、群众在金融机构办理抵押登记“零跑腿”办理。三是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上线不动产登记新服务大厅,实现不动产全线登记业务网上办理、掌上办理,真正做到“不见面”办理。2024年办理网办业务7047宗。四是给二手房交易上一道安全锁。为保障二手房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实行二手房交易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制度,受到群众好评,2024年办理二手房转移预告登记569宗。五是从线下办到线上办。企业间转移登记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做到“网上申请、网上缴税、网上办结”。不动产登记权属查询等3项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登录浙里办,不动产证明等“一键搞定”。天台不动产实现了“智查、智办、智管”的精彩蝶变。2024年度,完成不动产登记39524宗,完成抵押登记8491宗、抵押金额356.1331亿元。
2.便民利企服务有策。一是加快规划核验。通过优化规划核实标准,科学区分历史遗留问题和新问题、核心指标和非核心指标,实施分期验收。今年,完成天台药业、德斯泰等31个地块的核验,涉及用地面积579亩、建筑面积 63万平方米。该做法被评为台州市“万名干部助万企”精准服务活动优秀案例。二是破解登记难题。出台《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成立县级专班,实施3年攻坚行动。解决因历史遗留导致的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24年共破解不动产遗留问题1248户。三是积极做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成功出让一宗位于洪畴镇明公村的5亩集体土地,完成自然资源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任务。
3.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做到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执法身份、执法依据、执法结果、救济渠道等信息全面公示;严格确保执法过程音像、文字全记录,执法环节全面留证;严格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政策法规科承担日常审核工作,确保应审尽审。本单位持有执法证件率为100%。2024年查处违法案件7件,因处罚提起行政复议1件,已被驳回。自然资源部抽查的1件执法案卷,经评查,荣获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系统优秀执法案卷。
4.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一是进一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共有40名执法人员下沉至全县各镇(街道),从事“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同时按照“大综合一体化”的工作要求,积极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二是完善“田长制”“林长制”工作制度,加大对耕地和林地的保护。全面落实县、镇、村三级监管职责,充分利用卫片执法检查,开展土地执法监管工作。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做到发现一宗、处置到位一宗。三是制定了2024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和采集、出售、收购野生植物事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双随机抽查64次,日常巡查1126次,做到重点事项重点检查,实现了跨部门“综合查一次”、监管“一件事”。
5.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和公开范围,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公开不动产登记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农用地转用、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方面信息。依托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64条,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48件。
(二)以建章立制为保障,深入推进行政合法性审查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容、实施和监督合法。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决策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必要时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听证制度,2024年对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等事项组织召开听证会1次,严格按照听证程序执行。
2.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和监督管理,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或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确定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开展了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废止。
3.严格规范政府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天台县政府合同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努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增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减少合同纠纷,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共同做好合同审查备案工作。
(三)以人民满意为宗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1.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认真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调解工作,把行政调解作为解决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一是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化解工作,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行政诉讼案件化解工作专班,对每一个行政诉讼案件都落实相关科室负责人收集证据材料,并由政策法规科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同时启动案件的自行化解工作,采取多方式多途径进行化解。做到每个案件责任到人,化解措施到位,多举措多渠道与原告协调。二是开展了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和信息公开三大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以案件办理为切入口,通过重点领域风险研判、争议化解、问题整改、制度规范等举措,努力构建立体多元的诉源治理体系,力争重点领域发案量稳步下降。三是认真履行行政争议调处职责,依法做好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山林纠纷调处、采矿权和探矿权权属争议纠纷调处等工作,强化解决相关民事纠纷功能。
2.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应复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明确行政应诉工作职责。依法履行答辩、举证、出庭等法定职责,严格遵守法定时限,全面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有针对性地提出答辩和代理意见。2024年以来,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复议案件共9件,均已审结,未有败复。2024年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9件,已结案7件,尚有2件未结,其中5件是经化解后当事人自行撤回了起诉,行政诉讼案件化解率56%。本年度我单位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有1件败诉。2024年还承办了省政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土地征收批文案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复议案件8件,6件已审结,未有败诉败复。2024年我局还主办了县政府为被复议申请人、被告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复议案件已维持,诉讼案件一审均已审结,都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上诉后,其中2件已二审审结,未有败诉。
3.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利救济渠道,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强化信访制度的落实,加强源头访的治理,深入开展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破解难题。加强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的衔接,切实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2024年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上共办理各类信访件434件(网上投诉47件,来信来访49件,来电338件),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开展了积案清零工作,交办的34件信访积案,已化解33件,化解率97%。
(四)以服务中心为导向,加强法治政府宣传
1.提升系统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制定了2024年度干部教育培训方案,突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全面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等。突出重点、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训,制定了2024年度《“青苗培育计划”干部培训实施方案》,对30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共39人进行为期一年的综合业务培训。通过政治思想教育、理论业务培训、实践调研活动,提升年轻干部的各方面能力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都参加了浙江省自然资源网络课堂学习。通过教育培训,增强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充分掌握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
2.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并公布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治并举,注重把法治宣传与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弘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提高全社会参与保护自然资源法律意识。一是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天台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普法宣传,效果明显。2024年,我们注重天台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和宣传,及时把我局的各项工作和普法的各项活动编写成图文并茂的宣传文稿进行宣传,通过全局工作人员在朋友圈转发进行推广。今年来,共推送了248篇文稿。二是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统筹运用“世界地球日”、“森林消防宣传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国家宪法日”等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自觉性。重点开展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宪法宣传,开展了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的宣传,开展了国家版图意识、耕地保护、森林保护、野生动植保护等宣传。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监管效果有待提高。2024年度我们通过 “田长制”“林长制”,层层落实县、镇、村三级监管职责,开展了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攻坚行动、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但违法案件及时发现率不高,造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破坏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信访回复满意率低。主要集中在反映违法建筑类信访。因处罚事项赋权划转至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但赋权事项的监管权没有划转下沉,造成监管权和处罚权没有统一,在实际工作中,人为设置了中间环节,相互推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置完毕,导致群众不满意。
(三)行政争议化解难。近年来我局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数量较多,主要因土地征收引起。虽然每个案件都采取多举措多渠道化解,但化解率不高。一些案件,因当事人要求过高及提出无理要求等难以化解。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精心部署。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24年,局党委把“严格耕地保护、守护绿水青山”和“健全法治自然,加大执法力度”作为本系统重点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2024年初召开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部门2024年度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并予以印发。2024年共召开6次党委会,研究本部门法治建设的学法、普法等事项;召开3次局长办公会议听取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法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学法。健全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次,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宪法、民法典、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同时通过“学习强国”、“台州网络学习城”、“自然资源网络课堂”等多种途径开展自学,不断强化自身依法治统能力。
(三)积极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在领导干部“三服务”、工作会议、下基层调研和各项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时,通过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以案释法、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积极履行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广泛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应诉机制。今年以我单位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有5件进行开庭审理,负责人均出庭应诉。认真对待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过程中依法调查、取证、核实情况。
(五)积极推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不动产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增值化改革行动。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从线下办到线上办,实现了不动产“智查、智办、智管”。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加强部门协查协办、提升联合执法效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掌上执法系统),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加大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及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联动。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加大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耕地、保护林业资源。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厘清本部门的职责边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执行《天台县违法建筑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指引(试行)》,做好本部门在违法建筑举报件办理的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通过部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证据共享等,提高执法效能。二是常态化推进“以案治本”工作。聚焦诉讼复议案件办理,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加强诉源治理,以自然资源领域案件办理为切入口,围绕败复败诉和高风险案件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迅速整改、限期销号。三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对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规范每个执法案件办理。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内审复核、交叉检查、集中审查等,查找执法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二)高水平保护资源。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夯实生态文明基石。一是严格耕地保护。强化“田长制”,持续完善“人防+技防”耕地保护新格局,严厉打击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动,切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二是守护绿水青山。全面实施“林长制”,切实提升林长履职质效,继续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实施森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森林保护,提高群防群治能力,以预防和减少森林破坏事件。三是优化砂石资源管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采挖砂石土管理,依托砂管办实体化运作,管源头、管生产、管流通,实现砂石全周期管理,合理保护利用砂石资源,全力保障市场需求。严厉打击擅自扩大施工范围采挖砂石土,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
(三)聚焦营商环境,优化便民服务。一是持续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出台新政策,拿出新举措,方便群众办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二是继续推行“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增值化服务,帮助企业减轻资金负担;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速度、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推动规划核验微改革,进一步简化规划核实手续,适度放宽工业企业规划核实标准。靠前服务,指导企业按批准的建设方案进行建设。
(四)认真组织学法。制定全系统2025年学法及培训计划,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履职能力的培训。聚焦人才培养,对年轻干部实施2025年新一轮的“青苗培育”计划及“青蓝工程”双导师帮带制。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观念,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一是精心组织学习,把学习《论述摘编》作为必修课、常修课,一条一条读、逐字逐句悟。通过学习,引导全系统干部主动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指导实际工作,切实做到真懂真信、能用会用,扎实推进各项自然资源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开辟学习《论述摘编》专栏,及时转发《论述摘编》内容,及时挖掘学用结合的生动实践、经验做法,开展学习宣传。三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学思用贯通,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持续推进贯彻“八五”普法规划,围绕“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宣传主题,制定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坚持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与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相结合。加大对《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和新《矿产资源法》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宣传,认真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继续开展“送法工程”,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