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台县住宅物业保修金使用管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天台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等征求意见的公告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5-01-21 结束时间:2025-02-22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

为进一步规范本县住宅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物业正常使用和维修,维护业主、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住宅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了《天台县住宅物业保修金使用管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天台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天台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消防应急维修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天台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电梯应急维修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现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21日。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51号

联系人:范周杨

电话:0576-89356733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21日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本县住宅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物业正常使用和维修,维护业主、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住宅物业保修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起草了《天台县住宅物业保修金使用管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天台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天台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消防应急维修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天台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电梯应急维修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依据

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台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起草过程

(一)调研阶段

在充分调研、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充分听取物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镇街道和社区的意见建议,了解本县物业保修金、维修基金等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于2024年12月形成关于征求《天台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操作细则》、《天台县住宅物业保修金使用管理操作细则》、《天台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电梯应急维修操作细则》、《天台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消防应急维修操作细则》意见建议的通知。

(二)起草阶段

总结前期调研成果,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于2024年12月起草了关于征求《天台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操作细则》、《天台县住宅物业保修金使用管理操作细则》、《天台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电梯应急维修操作细则》、《天台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消防应急维修操作细则》意见建议的通知。

(三)征求意见阶段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日,县执法局将《细则》(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方式征询相关单位意见。

四、主要内容

本通知包括住宅物业保修金操作细则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消防应急维修资金、电梯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操作细则四部分内容。

(一)住宅物业保修金操作细则。细则对住宅物业保修金的交存、使用、退还流程进行了完善和优化,并对保修金管理中遇到的保修金主体变更等特殊情形予以规范和明确,维护了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操作细则。细则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人、申请使用条件及流程进行了优化和规范,以保障物业的正常使用及维修。

(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消防应急维修资金操作细则。主要分为申请使用人、申请使用条件、工作流程、使用监管等4块内容,对消防应急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流程等进行优化,更好保障了物业的正常使用及维护。

(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消防应急维修资金操作细则。主要分为申请使用人、申请使用条件、工作流程、使用监管等4块内容,对电梯应急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流程等进行优化,更好保障了物业的正常使用及维护。

(五)引入第三方监管全流程制度。建立住宅物业保修金和维修资金使用第三方全过程监督制度,在使用过程中由第三方监管服务机构提供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预算审核、过程监理、原材料进场管控、跟踪审计、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全过程监督服务。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文件适用对象为在本县在管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及其他管理单位;适用标准为物业项目保修期内住宅物业保修金交款、申请使用、退款;物业项目保修期满后中大修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特此说明。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21日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