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MB0T74698J/2025-1301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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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天行审环建示[2025]7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台县鹏辉橡胶厂年产3000个翻新轮胎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3000个翻新轮胎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洪畴镇天际工业平台区
三、建设单位:天台县鹏辉橡胶厂
四、环评单位:浙江众寰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年产3000个翻新轮胎。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 | 主要污染物 | 处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废气 | 打磨废气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CS2、VOCS和臭气浓度 | 炼胶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至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破碎、投料及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预处理后,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硫化废气:硫化罐泄压废气通过管道先引入缓冲罐暂存后再接入“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开罐降温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最终接入“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破碎、投料废气 | ||||
炼胶废气 | ||||
硫化废气 | ||||
废水 | 生产及生活污水 | CODcr、NH3-N | 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经苍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
地下水、土壤 | 落实危废仓库等区域的防控措施和分区防渗。 | |||
噪声 | 选购高效、低噪的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和设备运行时间安排;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合理的降噪、减噪措施。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要求 | ||
固废 | 废包装材料 | 一般固废 | 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 减量化、资源化、 无害化 |
切胶边角料 | 一般固废 | 收集回用 | ||
废橡胶边角料 | 一般固废 | 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 ||
废胎 | 一般固废 | 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 ||
废内胎 | 一般固废 | 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 ||
废布袋 | 一般固废 | 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 ||
集尘灰 | 一般固废 | 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 ||
废活性炭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安全处置 | ||
废润滑油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安全处置 | ||
废液压油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安全处置 | ||
废油桶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安全处置 | ||
污泥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安全处置 | ||
废过滤材料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安全处置 |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风险 | 1、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2、电气设备安全防范措施;3.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4、末治理过程防范;5、管理对策措施。 |
七、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站、周边敏感点公告栏进行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八、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九、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36号审批室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83171792 传真:839020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5年1月21日—1月26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