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319/2025-1300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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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 发文日期: | 2025-01-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浙江省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我大队对2024年度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统计,形成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如下。
一、本单位、本地区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总数为144宗,罚没收入48.88万元,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28宗,其中许可数量为107宗,不予许可数量为21宗,行政强制总数为12宗,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征收总金额0元,行政检查总数为776次,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涉及总金额0元。不存在执法乱作为、创收执法、扰企执法、不文明执法、执法程序不合法、执法违纪违法的问题。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刑衔接”、执法公示等工作全年相关数据及同比变化,行政执法工作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国经济延续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因此相较2023年度行政许可件数同比增加;检查频次相较2023年同比减少。主要存在问题:执法力量薄弱。社会面火灾形势严峻,但因执法人员数量限制,工作负荷较大。
三、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一是加强执法管控。每月下发《火情通报》,引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积极开展常态化研判,对症下药,靶向治理,联合县平安办、县安委办强化明查暗访,发挥交叉检查、通报点评等作用,督促社会单位形成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建设三级帮扶制度,以会代训、以老带新、示范式指导的模式组织全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同时定期派员指导乡镇(街道)的监督执法工作,采取实地执法教学、培训授课、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动乡镇(街道)赋权消防执法。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推行“指导式”检查,精简“档案台账”,落实“首违不罚”,重点提醒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指导火灾隐患整改,用心用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增值服务、赋能服务,助力优化消防营商环境。
四、《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表一
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件)
类别 单位 | 处罚程序 | 处罚种类 | 罚没款数额 | 行刑衔接 | 复议情况 | 诉讼情况 | ||||||||||||||
简易程序 | 普通程序 | 合计 | 警告通报批评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总额(万元) | 行转刑案件数 | 行转刑立案数 | 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 | 被复议案件数 | 维持数 | 被纠错数 | 调解数 | 被诉讼案件数 | 维持数 | 被纠错数 | 调解数 | |
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 1 | 146 | 147(其中有3起不予处罚) | 0 | 0 | 0 | 22 | 0 | 48.8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处罚种类”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类别的,分别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3.“罚没款数额”以万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行转刑案件数”为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
5.“行转刑立案数”为移送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数量。
6.“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为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数量。
7.“被复议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8.“被诉讼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表二
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单位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件)
类别 单位 | 申请数 | 受理数 | 准予许可 | 不予许可 | 撤销许可 | 审核转报 | 备注 |
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 128 | 128 | 107 | 21 | 0 | 0 | |
说明:
1.“申请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的数量。
3.“准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4.“不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5.“撤销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6.“审核转报”为行政许可申请经县(市、区)有关部门初审,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上报,由省级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种类 单位 | 行政强制 | 行政确认 | 行政给付 | 行政裁决 | 行政征收 | 行政奖励 | 其他 | 合 计 |
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 12 | 0 | 0 | 0 | 0 | 0 | 0 | 12 |
说明:
1.行政强制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数量。
2.行政确认、给付、裁决、征收、奖励的数量均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相应行政行为决定的数量。
表四
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次)
类别 单位 | 双随机抽查 | 专项检查 | 即时检查 | 触发式核查 | 日常巡查 | 合计 |
天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 421 | 0 | 122 | 233 | 0 | 776 |
说明:行政检查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