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239W/2025-1300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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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 发文日期: | 2025-0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关于印发天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天财农〔2022〕44号)等文件,经本户申请、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石梁镇杨仁选等31户90人已在赤城街道螺溪安置区(合岚轩)安置,拟拨付石梁镇太平村青思岙自然村异地搬迁补助资金136.5万元。现将石梁镇太平村青思岙自然村异地搬迁拟补助对象名单和金额(见附件)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从2025年1月14日起至1月20日止。监督电话:12317或057683883176,通讯地址:浙江省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附件:石梁镇太平村青思岙自然村异地搬迁拟补助对象公示名单
石梁镇太平村青思岙自然村异地搬迁拟补助对象公示名单.xlsx
天台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