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MB1355073H/2025-1300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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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台县经信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天台县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函〔2024〕11号)文件精神,台州侣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申报符合奖励补助条件,现公示如下,公示期3天,公众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经信商务局电商科(0576-83930615)或县财政局企业科(0576-83812106)反映。
附件:2023年度天台县电商专项扶持资金拟拨付名单
天台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
2023年度天台县电商专项扶持资金拟拨付名单
序号 | 条款 | 企业名称 | 拨付金额(元) |
1 | (三)鼓励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对运营一年以上,入驻商家达300家以上,年度平台成交额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且增速高于市定网络零售额增速目标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升档的企业只奖励差额)。 | 台州侣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 | (四)鼓励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和示范创建。对首次获得国家、省商务部门评定的电子商务荣誉称号的企业(包括实践基地、优秀培训机构、示范服务商、龙头企业、示范项目、重点企业、跨境电商知名品牌等),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 浙江英飞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3 | 浙江爱特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100000 | |
4 | (七)支持电子商务重大活动。对参加列入天台县重点电商类展会的企业摊位费给予全额补助,单个展会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4个摊位。每家企业年度展会摊位费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 浙江海伦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 27800 |
5 | 浙江明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42180 | |
6 | 浙江德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34000 | |
7 | (十)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单家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 星橙云(天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 |
8 | 天台咸通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63089 | |
9 | 浙江明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1677 | |
合计 | 2098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