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MB0T74698J/2025-130038
发布机构: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5-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拟对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时间:2025-01-14 10:45 来源:行政审批一科 浏览次数:

天行审环建示[2025]5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官塘村银吉园区

三、建设单位:浙江银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年产4770万件配件、3500付工装夹具、850付模具及83台工业自动设备。总投资125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造粒废气、注塑废气

非甲烷总烃

在出料口上方采用集气罩的方式进行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排放高度约15m)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地表水环境

DW001/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CODCr

本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管道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无标准限值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SS

石油类

LAS

NH3-N

声环境

生产设备、废气处置装置

等效连续A声级,Leq

隔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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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边角料、金属屑、次品、废包装材料、焊渣、废包装桶、废砂轮片、沉渣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仓库,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严格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边角料、废切削液、磨削油泥、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文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包括落实电子台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83171792  传真:831717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1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