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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发文日期: 2025-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4 15:36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天台县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台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飞鹤路189号;联系电话:0576-83882544;电子邮件:ttcsj@163.com;传真:0576-83882544;邮政编码:317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职责,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深化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效,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数225条,做好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情况、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其中2件为纸质邮寄申请、1件为网上申请,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流程,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安全。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上报、网站更新维护、网络舆情监控等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更新,推动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推送,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按照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要求,积极维护信息公开平台,积极配合县府办做好目录规范、优化升级和内容发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考评工作。严格考核标准,定期评估政务公开成效,确保透明度与规范性。二是开展社会评议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以民意导向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社会满意度。三是实施责任追责制度。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审查公开内容,对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2024年,全局无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之处。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存在滞后,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存在短板。解读内容不够深入,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多元化解读能力有待提升。

2025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对财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的公开,提升政策透明度。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文字、图表、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打造高质量的政策解读产品。

二是建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及文件,加强与有关单位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及时、准确、全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