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雷峰乡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提升执法效能为核心,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强化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致力于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升级执法效能,旨在更优质地服务民众,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雷峰乡紧握“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机制优势,实现了部门间的横向联动、乡镇部门的纵向贯通以及平台的居中指挥协调,有力推动了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发展。
一、基本情况
数据显示,本年度,雷峰乡行政许可61件,总体较去年增长了96.77%。行政处罚共0件,现有持证执法人员25人。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雷峰乡坚守属地原则,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动开展系列主题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海报、横幅、标语、专题学习培训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人民宣传、普及各项行政法律法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2024年以来,我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普法活动共计10余次,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800余份,受众达1000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创新服务模式。通过规范检查流程,严格落实“亮码检查”制度,借助掌上执法平台出示电子执法证和“行政行为码”,实现了执法全程在线留痕、可追溯。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减少服务时间和检查次数,对食品经营、餐饮燃气安全、农家乐消防安全等领域进行统筹管理,推行集中检查,联合诊断,既确保了执法不扰企,又保证了监管不缺位。
三、存在问题
(一)服务观念不强,个别工作人员缺乏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主动意识;
(二)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
(三)个别群众不配合,加大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难度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执法培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提升执法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计划每年度开展执法培训,确保赋权事项的全面理解和有效执行。
二是要加大普法力度,加大投入和力度,将普法工作进村入户,努力提高农户法治意识,树立群众的大局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要提高执法者的素质。要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同时鼓励执法人员参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法律素质,实现执法力量的优化、案件质量的提升和群众满意度的增加。
下阶段,雷峰乡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精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
雷峰乡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件)
类别 单位 | 申请数 | 受理数 | 准予许可 | 不予许可 | 撤销许可 | 审核转报 | 备注 |
城建办 | 81 | 59 | 59 | 0 | 0 | 0 | |
说明:
1.“申请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的数量。
3.“准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4.“不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5.“撤销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6.“审核转报”为行政许可申请经县(市、区)有关部门初审,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上报,由省级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
附件2
雷峰乡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件)
类别 单位 | 处罚程序 | 处罚种类 | 罚没款数额 | 行刑衔接 | 复议情况 | 诉讼情况 | ||||||||||||||
简易程序 | 普通程序 | 合计 | 警告通报批评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总额(万元) | 行转刑案件数 | 行转刑立案数 | 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 | 被复议案件数 | 维持数 | 被纠错数 | 调解数 | 被诉讼案件数 | 维持数 | 被纠错数 | 调解数 | |
雷峰乡人民政府 | 4 | 0 | 4 | 0 | 0 | 0 | 0 | 0 | 0.0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处罚种类”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类别的,分别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3.“罚没款数额”以万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行转刑案件数”为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
5.“行转刑立案数”为移送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数量。
6.“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为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数量。
7.“被复议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8.“被诉讼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附件3
雷峰乡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次)
类别 单位 | 双随机抽查 | 专项检查 | 即时检查 | 触发式核查 | 日常巡查 | 合计 |
雷峰乡人民政府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行政检查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附件4
雷峰乡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种类 单位 | 行政强制 | 行政确认 | 行政给付 | 行政裁决 | 行政征收 | 行政奖励 | 其他 | 合 计 |
雷峰乡人民政府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强制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数量。
2.行政确认、给付、裁决、征收、奖励的数量均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相应行政行为决定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