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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发文日期: 2024-09-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财政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4-09-24 10:2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在组织财力上下大功夫

一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上半年税收收入形势严峻,持续负增长,为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稳定,县财政部门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实现收入难中求进。上半年非税收入入库3.32亿元,同比增长51.12%。二是全力以赴向上争取资金。紧扣上级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主动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上半年争取各类上级资金23.7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资金7.43亿元,有力地补充全县可用财力。三是全力争取债券资金。做好项目谋划储备,争取新增债券14.5亿元(其中专项债10.5亿元,一般债4亿元),用以保障教育、民生、旅游、市政等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二)在服务发展上下功夫

一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始终坚持“严”和“紧”的主基调,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严格管理委托业务费,严控会议、培训、庆典、论坛等经费开支。严格控制项目支出,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和重大决策部署。二是精准把握资金投向。积极向教育、卫生、社保等重点领域倾斜,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2024年,教育、社保、卫生健康三项民生支出预算数超37亿元。全年安排就业补贴资金1058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1300万元;积极落实尊老爱老政策,发放高龄补贴1200万元,惠及全县1.6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三是开展竞争性存放招投标, 共招标金额1.85亿元。四是有序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今年共安排项目38个,总投资4670.21万元,财政补助合计3033万元,村级自筹1637.21万元。五是抓好“两新”工作。做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筹4500万元用于支持“两新”工作。印发《天台县消费品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明确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补贴范围和标准。

(三)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

一是向上争取试点项目。成功入选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数财五共”创新试点中的“共建”和“共用”试点;我县2家公司列入浙江省2024年新增电子凭证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接收端试点单位名单。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实践完善《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天台县宣传费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天台县项目编制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改革,重点对宣传费和项目编制前期经费的开支范围、预算安排、资金申请及监管等进行规范明确,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实现化“零”为“整”。三是做好“浙里基财”系统“一键直达”模块推广应用。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会,分批指导15个乡镇和13个县直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上半年通过浙里基财“一键直达”发放各项到人到户涉农惠民补贴434笔,发放人次达18.7万人次,发放资金总额达5407万元。四是积极开展“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试点。探索“财政+金融”双引擎模式,加快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在财政贴息和银行让利双边支持下,扩中家庭平均贷款利率为3.8%,较政策开展前的7.63%下降了3.83%,为2045户扩中家庭节约利息支出约1272万元。五是继续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试点。目前已经通过医疗电子票据的长三角跨省和跨系统共享,标准化的电子票据获取和数据共享,实现浙里医保长三角线上报销闭环,得到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肯定,两次来天台调研财政票据改革工作。

(四)在深化监督上下功夫

一是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从2023年度预算单位自评的2981个项目中,采用随机抽取了301个项目进行重点评审,涉及财政资金4.53亿元,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以后年度的预算编制中去。二是开展部门及乡镇(街道)财政运行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确定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学技术局、街头镇等8个单位为2024年度评价部门。通过连续滚动式不间断监管,形成监督闭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开展涉企政策资金绩效评价工作。2024年度对我县服务业、金融业、建筑业、专利4大重点领域政策文件开展绩效评价,涉及奖补资金兑现金额0.64亿元。四是加强财会监督。抽取市场监管局作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联合审计,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调研,向县巡查办提供被巡察单位相关财政检查、绩效评价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