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MB1503128H/2024-1023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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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4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08-07
08:18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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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彬、杨武军、何晓红、陈另君、叶贵方、庞保贵、许绍胜、郑优敏、张亭明、余昌慧、夏委、夏积东:
你们在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农医保在基层卫生院报销总额》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层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低的问题,目前天台县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台州市医保政策全市统一,我局向市局报告,请市局今后出台政策考虑该问题。
二、外出就医人员比例高的问题,我局一直在关注,从2022年之前到台州市外外出就医人数35%,提高到目前的40%,说明外出人口在增加。解决该问题的建议:
1、向市局反映实行全省住院DRGs,控制住院医疗费用增长。
2、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医院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增强城乡居民对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购药的信任度,让参保群众留在天台就医,使医保基金回流,促进本地医疗机构良性发展,提高参保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
三、药品费用偏高的问题,我县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均在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平台上采购,药品采购价格全省统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意见》、《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等规定,由省药械采购中心对平台在线交易产品引入动态竞争机制,不断完善平台准入机制并建立产品退出机制。我局严格执行省上级部门药品相关政策,并将各定点机构的执行情况作为我局基金监管工作的重点。
感谢你们对我县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陈正飞
联系电话:83172234
天台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