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天台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泳溪小流域)施工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4-08-28 结束时间:2024-09-28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采纳情况反馈 决策正式文本

根据2024年度天台县泳溪乡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天台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泳溪小流域)施工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4年8月28日至9月2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来电反馈至天台县泳溪乡人民政府,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6-83600003

邮件反馈至天台县泳溪乡人民政府,邮箱:ttyxzf@163.com

信函反馈邮寄至天台县泳溪乡泳溪村,邮编:317206,在信封正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我要提意见】在线反馈



天台县泳溪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



天台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泳溪小流域)施工方案


一、项目区选择及概况

本次实施的小流域位于泳溪乡,涉及灵坑、泳溪、泳溪湖与家湖等4个行政村,流域面积38.80km2。小流域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热量丰富、降雨充沛、温暖湿 润、四季分明、山地垂直气候差异明显等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16.8℃, 年平均降雨量1411.7mm,年蒸发量1450.6mm。

根据浙江省2021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小流域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69km2,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14.67% ,土流失强度以轻度为主。小流域属于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的类型主要是水力侵蚀,部分山丘区存在着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重力侵蚀。水力侵蚀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坡面面蚀,主要分布在山地丘陵地区。项目区内由于砍伐更新等人为扰动,部分杉木、毛竹林由郁闭度较高的成林变为疏林和幼林,其郁闭度降低,水土保持功能较弱,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部分地区由于河流冲刷导致护岸出现破损,溪沟内有泥沙淤积,影响水质,且随地表径流进入下游河道,造成泥沙淤积,进而侵蚀耕地,造成耕地水土流失;村庄内部空闲地,地表裸露,植被覆盖度较低,在水力侵蚀的影响下产生水土流失。

二、建设任务、目标与规模

工程主要任务是以小流域为单元,按照“山、水、林、田、湖、草、路”综合治理 的原则,采取“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的治理方式,通过水土保持措施综合布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对位配置,促进项目区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

本项目完成小流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到治理期末,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10km2。通过本次工程的实施,各流域内的农业生产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河流周边区域的水土流失得到明显控制,生态环境、河道水质及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工程建设规模如下:

溪沟整治工程:修建护岸120m,亲水平台1500m,修建拦沙坝4座,沿河护栏750m。

村庄整治工程:游步道700m;生态停车场1000m2;村庄美化节点7处。

其他工程:生产道路1600m。

封育生态修复:封育治理面积1410.0hm2 ,设置封育标牌10 块、小流域标牌1块。

三、 技术标准 

(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 

(2)《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77.2—2001); 

(3)《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 

(4)《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5)《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15); 

(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2008);

(7)《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449—2009); 

(8)《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523—2011); 

(9)《雨水积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SL267—2001); 

(10)《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11)《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 

(1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天台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泳溪小流域)施工方案起草说明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们的祖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要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到2035 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各地要将小流域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以流域水系为单元,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推进。根据《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用 5 年时间全国形成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工作格局,东部地区以村庄或城镇周边水系和水源地为重点,整体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有效减少入湖泥沙,净化改 善水质,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特色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有机结合,提供更多更优蕴含水土保持功能的生态产品。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要求各地区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按照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和“五水共治”的要求,以合 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区域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加强预防保护,注重发挥大自然的生态修复作用,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改善,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根据《天台县水土保持规划》要求小流域综合治理是充分发挥水土等自然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小流域为单元,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农、林、牧等各业用地,因地制宜地布设综合治理措施,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对流域水土等自然资源进行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要求加强封育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土保持植被建设,开展坡面小型蓄排引水工程、退耕还林、营造水土保持林草以及溪沟整治、拦沙坝等措施来治理水土流失。 

考虑天台县各流域水土流失情况、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水土流失治理的紧迫程度, 提出将天台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泳溪小流域)作为 2024 年治理项目。 


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8日,我乡在天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就《天台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泳溪小流域)施工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




天台县泳溪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8日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