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327B/2024-130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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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53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08-20
08:44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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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方明代表:
您在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浙酋桥头至旗南村道路修复的建议》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浙酋桥头至旗南村道路属于村道,由街头镇人民政府负责管养。针对目前道路毁坏,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局已督促街头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条道路的日常管理,同时将根据各乡镇要求,按轻重缓急原则,将该条道路列入2025年大中修计划,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王继明
联系电话:13506761998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