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327B/2024-130903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4-08-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53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08-20 08:44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陈方明代表:

您在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浙酋桥头至旗南村道路修复的建议》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浙酋桥头至旗南村道路属于村道,由街头镇人民政府负责管养。针对目前道路毁坏,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局已督促街头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条道路的日常管理,同时将根据各乡镇要求,按轻重缓急原则,将该条道路列入2025年大中修计划,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王继明

联系电话:13506761998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