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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台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08-20
08:36
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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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王秀丹、许式荣、 余红强、 洪卫、 俞益挺、 徐佳颖、张文彬、陈正强、 胡大满、 谢红星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天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为全县老人以及特殊群体安装智能设备的建议》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的三点建议,顺应当前社会呼声,全县老人以及特殊群体安装智能设备项目,已通过人大代表票决,列入我县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台实施方案,开展调查摸底。通过调研,充分征求各界意见,会同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3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天台县独居老年人家庭安装智能监测设备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民政〔2024〕46号),对低保、低边、特困散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无子女的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按照“自愿申请”原则,确定安装对象,此项工作已全面开展。
二、采取招标形式,实施专业改造。我局已按照《实施方案》,明确了安装所需的智能设备,并已进行采购意向公告,预计将在7月底完成采购招标;建设机构中标后,将在8-10月份完成安装,并明确发生异常情况时的第一时间响应人,将各类设备接入信息化平台。
三、建立帮扶平台,加强部门联动。设备安装完成后,将智能设备接入信息平台后,接入公安部门的“风影”平台,与独居老年人群体实现1:1关联绑定,建设静默、异常个轨迹等模型,发挥公安能力,对特殊群体居住地址周边的感知点位进行聚合分析,并对以上情况通过平台分析数据及时发送至老人家属或监护人,进行警示以便作出第一时间相应。对于无家属或监护人的,所在村(社区)网格员作为第一响应人,即时启动响应,实现措施精准、帮扶有效。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民政局
联系人:裘雪松
联系电话:8393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