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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天台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8-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8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08-20 08:32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赵晓红、徐台平、 汤娇、 朱勇刚、 沈茂、徐台镜、 陈达满、 陈维全、 赵祖伟、 齐名辉、褚明吉等11位代表:

您在天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的建议》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医养结合深度融合步伐。全县22家养老机构与当地乡镇卫生院签订医疗协议,开展各类医疗服务,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每年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员和负责人培训,当前我县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达到24人;在三合镇等6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康养联合体,为提供医疗康复转介提供平台。二是完善智慧养老服务系统平台。全县建成19家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智能终端,建成天台县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同时,对231户家庭养老床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对老年人居家安全的实时智能监测,提示家属和监护人。

二、进一步夯实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一是提升现有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利用腾退的公房和农村集体房屋,改造提升三合镇黄务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30家、完成升级农村老年食堂30家、改造提升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5家,提供托养、培训、上门服务等。二是建立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联合县财政局出台《天台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实施方案(试行)》(天民政〔2023〕84 号),对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运营补助以及其中的老年食堂运营补助资金作了规定,全年预计补助资金达到1000万元,将大幅提升我县农村养老服务品质。三是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近年已累计改造542户,今后将按照“愿改尽改”的原则继续推进。四是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对养老机构持证护理员按证件等级进行补助,补贴金额将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进一步促进机构养老提质增效。一是狠抓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赤城街道敬老院和三州乡敬老院建成“阳光厨房”,平桥镇敬老院开展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居住环境有力提升;形成东部以赤城街道敬老院为中心、西部以平桥镇敬老院为中心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二是开展推动公办敬老院公建民营。首先是委托第三方严格按照《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对全县2家个公办养老机构开展星级评定,全部达到一级标准,其次是对平桥敬老院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公建民营,赤城街道敬老院将通过厨房建设增加服务能力,适时开展公建民营;三是建立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机制。与卫健、残联、医保等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全县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2022年我县已对全县12万余老年人开展初筛、评估工作,2023年至今已开展动态评估,特别是低保、低边家庭的老年人每年开展一次评估,及时掌握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为开展个性化、市场化的养老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民政局  

联系人: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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