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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天台县公安局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5号建议案答复
时间:2024-08-20
17:37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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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机动车辆远光灯问题的治理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越来越多,由此产生滥用远光灯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的交通安全问题,建议在加大教育宣传、处罚力度和车间审查等方面,做出治理和整改措施。
邢俊杰代表:
您在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远光灯问题的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已组织警力于夜间19-23时,在事故突出的省道、县道、城区中间未隔离的道路处定点值守,查处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定期将查处的违法照片上报至市交警局并发布通报。后续我们将持续开展夜间查处行动,减少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陈溢鸣
联系电话:15867672891
天台县公安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