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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4-08-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公安局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9号建议案答复
时间:2024-08-20 17:34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关于60省道天台至洪畴段高等级公路教练车错峰行驶的议案

60省道天台至洪畴段经坦头镇、三合镇、洪畴镇,与60省道三门段相接,主线里程25.公里左右,承接东部乡镇早、中、晚高峰期人流、物流,是天台东部区域的一条快车道,也是常台高速公路的应急疏散通道,有力地带动了天台东部区域的经济发展。在如此交通繁忙的道路上,在早、中、晚上、下班时段7:00-8:30、11:00-12:00、17:00-18:00间常会碰到带学徒的教练车在车流中龟行,影响群众出行、甚至带来危害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建议:

1.合理规定教练车上路的时间和路线,避开交通高峰期,有条件下避开60省道天台至洪畴段。

2.交通管理部门不间断的实行执法检查,开展驾校教练车在非练习路段、非练习时段违规练车专项整治行动。

3.建立常态化纠正违法工作机制,为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

奚卫明、戴旭良、范海玲、戴敏、戴均彬、王琳、郑玮玮、褚晓明、陈忠将、戴以奋代表:

你们在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60省道天台至洪畴段高等级公路教练车错峰行驶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教练车教学路线属市交警局管辖,我局交警部门已将代表们的建议、60省道的通行压力等相关情况上报至市交警局,并建议市交警局更新教学路线,将315省道划为教学路线。后续我们将进一步关注年底市交警局对全市教学路线的统一公告。

感谢你们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公安局    

联 系 人:余旭东

联系电话:15967637693

天台县公安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