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587791576W/2024-102510
发布机构: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对天台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13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7-03 11:17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朱姗姗、郑永阳、姚伟、陈财堂、丁美珍、许绪武、杨兴参、王敬枪、洪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物业管理的几点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物业服务行业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在基层社区公共服务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开展“物业革命”以来,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成效不断显现。  

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体制制度。自2018年3月物业管理职能由县住建局划转至我局起,我局全面启动“物业革命”工作,逐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督促、指导各街道(镇)建立了物业管理科站,明确了分管领导、负责人、社区管理人员,将物业小区纳入了城市管理“网格”,定人定责实行网格化管理。并相继制定了《天台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天台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等制度。

2.完善物业行业的监管机制。一是健全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已组织街道(镇)、社区开展全县物业住宅小区季度考核,目前全县3个街道、5个乡镇均已实现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考核覆盖率100%。二是强化党建引领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协同共治,指导街道(镇)、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规范“红色阵地”建设,逐步把“红色物业”打造成为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的优秀党建品牌。截止目前,共推荐、申报4家“省级”红色物业项目,33个“红色物业”小区,“红色物业”企业全覆盖。

3.探索实践小区矛盾内部调解机制。我局积极探索基层治理创新,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综合执法局、司法局等多方力量,建立互商机制,整合优质调解资源,构建起“行业牵头、调解为主、示范判决”的解决工作新格局,为物业纠纷打造“一站式”的化解平台。

4.牵头开展小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街道(镇)深入开展物业管理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百镇千村除险保安”、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等专项治理行动,开展规范和整治小区服务队及物业企业相关行为联合行动,推动了行业管理优化升级,净化了物业服务市场。

5.积极开展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我局督促街道(镇)根据《台州市物业服项目日常考核细则》每季度对各物业小区进行考评,并不定时进行抽检,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通报。开展物业企业信用100%评定,将年末信用分值排名的物业企业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全县公开,推动广大业主在选聘物业企业时优先选择信用分值高的企业。

6.指导督促物业企业主动服务公示。我局指导、督促物业企业根据《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主动将物业企业基本信息、物业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和“智慧物业”平台进行了线上、线下同步公示并接受小区业主的监督。

7.持续推进“数字物业”。一是开展智慧物业品质提升行动。联合街道(镇)、社区加大智慧物业系统的宣传力度,鼓励业委会、物业企业进一步加强数字化手段在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中的运用,动员业主注册,线上监督机制健全和行使权利方便快捷,确保住宅小区智慧物业推广率100%;二是督促街道(镇)、社区继续推进辖区物业小区的智慧物业业主决策功能应用全覆盖,已完成智慧物业进行业委会选举、物业企业选聘等功能应用的物业小区数2个。

二、存在问题

1.物业行业的准入门槛低。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删除《物业管理条例》中“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定,取消了物业企业资质认定,全面放开了行业准入门槛,导致物业企业存在着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关物业管理上岗证就上岗的现象,造成绝大多数物业服务仅停留在初始化的清扫保洁上,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与业主全方位、深层次的服务需要相距差远。

2.物业管理力量比较薄弱。街道(镇)、村居(社区)是物业管理的主力军,但目前各街道(镇)物业管理科站实体化运作,管理力量十分薄弱。以赤城、始丰街道为例,具体负责的仅1人,不仅要负责物业管理,还包括城管委、城市安全等多项工作。

三、下步工作计划

1.坚持党建引领,加快健全无物业小区管理机制。联合组织部门开展“红色物业”“五好双强”小区创建活动,会同街道(镇)组建无物业小区业委会或物管会,选优配强无物业住宅小区业委会班子成员,鼓励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业主参选业委会成员。

2.坚持属地原则,压实街道(镇)、社区管理责任。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街道(镇)、社区配足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明确职责,落实到位,以此推动健全街道(镇)、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多方议事协调机制。

3.强化职能监督,加快推广“智慧物业”系统使用。加强督促街道(镇)、社区落实业主大会、业委会的组建和日常运行的管理职能,及时开展业委会选举、改选、换届、聘请物业企业等工作,建立健全业委会(物管会)等自治组织,选优配强业委会成员,进一步提升无物业管理小区业委会成立率和业委会中党员比例,为实施业主自管和选聘物业企业打下良好基础。通过数字赋能,持续推进物业管理综合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物业管理综合治理能力。

感谢你们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范周杨

联系电话:18858662875(652875)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