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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对天台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09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7-03 11:14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丁美珍、齐潮秋、洪军、周则民、王四安、王卫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集市日管理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台县定期集市始于南朝陈,是我县传统民俗文化,按照约定俗成的农历时间在城区和各镇定期进行集市。集市解决了城乡群众购物和部分自产自销农产品的贸易需求,方便了群众生活。集市一般由乡镇牵头管理,当地村居参与,平桥、坦头等中心镇的集市摊位多得可达数百摊,主要销售食品、自产自销农产品和日用品等杂货。

存在问题

由于集市设置缺乏专门的规划和场地,集市一般直接设置在道路上,再加上部分摊主随意占道经营等原因,影响市容市貌,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乡镇集市规划。发挥各乡镇主体作用,在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基础上,科学规划设置乡镇集市并配备相关配套设施和停车场地,使集市日更为规范和专业。

(二)规范集市市容秩序。协助乡镇建立完善乡镇集市市容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集市日秩序,净化美化市容市貌 。一是环境卫生整治。加强乡镇集市日的环卫保洁力量,增加环卫保洁次数,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彻底清理暴露垃圾、卫生死角。二是乱搭乱建整治。加大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乱搭乱建行为;重点整治集镇建成区主干道两侧违法建设,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查处。三是户外广告整治。规范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清理违章户外广告,拆除影响安全和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规户外广告,逐步达到美化、亮化的效果。四是道路秩序整治。坚持疏堵结合、分类管理,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占道堆物,规范流动摊贩经营秩序,减少对交通和市容市貌的影响。五是交通秩序整治。规范车辆管理停放,划定车辆停车线,机动车要在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非机动车要按规定位置停放整齐,严禁在主街道乱停乱放,不得影响正常交通和行人通行。

(三)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由属地乡镇牵头,加大集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和专业管护队伍,妥善解决道路交通、环卫、排水、停车泊位等基础设施存在的短板弱项。强化道路保养维护,做到道路平整、无破损,人行道板无松动、残缺,路牙连续、完好;井盖无缺失、树池无凸起、残缺;绿化无缺株、少株,无侵占绿化现象;路灯照明设施功能良好,无破损、歪斜、缺失。加强管网修复养护,确保镇建成区范围内雨水、污水管道畅通。

(四)提升建设管理水平。以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摊省心”数字化应用场景为重要手段,加强疏导点管理。引导集市日摊贩进入疏导点规范经营。设置部分“暖心摊位”为困难群众日常经营疏导点。同时加强巡查监管,以属地乡镇为主体,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在集市日疏导点开展法规常态化宣传,如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相关常识,提升群众意识;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和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强买强卖、缺斤短两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姜礼伟

联系电话:13867691331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