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MB1355073H/2024-976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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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经信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工商联二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我局根据省市部署,从2018-2020年实施低效企业改造提升“一三五”行动,到2021-2022年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再到去年启动的工业有机更新,扎实开展工业片区、传统产业、高耗低效等三大行动,重点以高耗低效企业帮扶提升不断推进工业有机更新。按照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结合我县的工业用地现状,目前已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聚焦连片更新。今年以来,我县因地制宜、整体谋划、分类实施,深入推进工业区块连片更新,重点推进白鹤茶塘区块、始丰街道天皇区块更新,白鹤模具产业园项目(占地165亩)已通过2024年专项债项目申报,正在启动政策处理等前期工作。天皇产学研科创园零地技改项目(占地184亩)已完成项目备案,正在图审。同时组织乡镇街道启动实地容积率、空闲用地等情况调查,根据不动产登记系统和亩均评价系统,共梳理1172家企业1749宗工业用地,,截止目前已完成1643宗土地容积率情况调查,为片区更新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制定了零增地技改补助政策,对企业原规划厂区已竣工,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在现有厂区内扩建生产仓储场所,高于行业容积率,同时高于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部分(土地出让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明确为容积率高于1.1以上部分),扩建总建筑面积在1000㎡以上,并竣工验收的“零地技改”项目,按其批准的扩建总建筑面积,最高可按5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2023年累计完成8个项目验收,累计新增建筑面积5.78万平方米,兑现补助资金115.51万元。
三是严格准入监管。根据浙江省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和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等相关文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天台县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并建立指标动态调整机制,适时修订指标体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各自职责,对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各部门协同抓好“标准地”项目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工作。今年,县项管办已会同天台经济开发区、各工业功能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2018年“标准地”制度实施以来所有的项目进行了履约提醒,已完成投资强度验收9家,绩效验收1家。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根据委员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一是完成现状调查。在乡镇街道调查的基础上,会同自规部门进行容积率现场复核,同时结合年度亩均评价,筛选汇总亩均税收低于5万元/亩企业,形成全县低效工业用地清单,为部门制定低效用地相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撑。二是鼓励零地技改。继续大力宣传补助政策,鼓励更多的企业进行“零地技改”,同时紧抓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机遇,重点引导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更新退出,动态实施技术改造。三是完善标准监管。由发改牵头,计划对“标准地”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继续做好项目的跟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处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及时做好绩效验收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于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天台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 系 人:奚溧
联系电话:0576-83930733
天台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