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4-127199
  • 文件编号:天政发〔2024〕9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 县政府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07-1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5 16:2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政府同意县文广旅体局报送的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单(9 项),现予公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 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 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弘扬天台优秀传统文化,打造新时代 文化高地奠定坚实基础、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24 年 7 月 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政发〔2024〕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