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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关于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7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07-16
09:32
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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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明、许群芬、 陈碧玲、 姜礼掌、 陈斌、芦小明、陈海燕、周美珍、齐名辉、许春苗、洪骏、褚明吉等12位代表:
您在天台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建议》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试行)》发布以来,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已争取将天台纳入浙江省“评定分离”试点县。2023年,我单位编制完成《天台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草稿)》。目前,该草稿已经过充分广泛的意见征集工作,并将结合天台实际做进一步完善。
感谢您对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县发改局
联系人:杨翌
联系电话:83930696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