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MB1959184P/2024-131208
发布机构: 天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对天台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2416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7-12 13:08 来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孙秀玲、朱祥敬、费礼青、周则民、戴露莎、王绍沪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昭明文化园列入天台山旅游规划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昭明文化园选址位于开岩景区。开岩景区作为天台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十三大景区之一,拥有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人文底蕴。根据《天台山风景区总体规划(修编)(2012-2025)》,天台山风景区核心景区范围包含特级、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该项目位于二级保护区。《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核心景区内用地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为重大建设项目。根据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规划设计方案,昭明文化园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超出一千平方米,属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需要通过省林业局核准。

前期,平桥镇已召开“弘扬天台山昭明文化 助推乡村文旅融合发展”专题协商会,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开岩寺、昭明太子庙,了解了昭明文化园选址情况,并就推进昭明文化园建设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天台山风景区总体规划(修编)(2012-2025)》有涉及开岩景区内容,但依据不够详细,且该区域无详细规划,为了能更快规范推进项目落地,我们提出如下措施:

待昭明文化园规划设计方案修改完成后,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起同省林业局进行一次对接,看是否可以将《天台山风景区总体规划(修编)(2012-2025)》内开岩景群规划内容作为昭明文化园规划依据,直接开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若省林业局不同意以现有规划直接开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将启动风景名胜区总规或者开岩景区详细规划编制,报省林业局通过后作为规划依据开展昭明文化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

感谢你们对我县文旅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