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流程
时间:2024-05-30 16:48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 申请人向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 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审核;

三. 审核完成后将拨付相应款项并告知申请人;

四. 符合余款拨付条件时拨付相应余款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