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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流程
时间:2024-05-30 16:48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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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人向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 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审核;
三. 审核完成后将拨付相应款项并告知申请人;
四. 符合余款拨付条件时拨付相应余款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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