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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天台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4-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民政局标准地名公告
时间:2024-04-08 15:55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知行路”道路名称已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天境云庐小区”、“海棠居”等城镇居民点已经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现予以公告:

序号

标准

名称

地名

类别

罗马字母

拼写

所属行政区域

位置描述

批准机关

1

知行路

街路巷

Zhīxínɡ Lù

始丰街道

南起玉龙路,北至和合路。

天台县人民政府

2

天境云庐小区

城镇居民点

Tiānjìnɡyúnlú Xiǎoqū

始丰街道

北至规划玉湖路,东至规划七里殿路,南至玉龙路,西至知行路。

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海棠居

城镇居民点

Hǎitánɡ Jū

始丰街道

东至安泰路,南至和合北路,西至西雅轩小区,北至规划支路。

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云锦府邸

城镇居民点

Yúnjǐn Fǔdǐ

始丰街道

东至云锦路,南至规划玉湖路,西至二期工程,北至九龙大道。

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用以上地名的,均应使用标准名称,不得擅自更名或简化;地名应按照罗马字母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拼写,不得使用其他外文拼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