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132H/2024-1324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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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天台县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名称变更说明
时间:2024-04-16
10:38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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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 年度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天政办发〔2024〕7号)精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为《天台县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与拟定出台的《天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名称不一致,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2024 年 1 月 15 日,我局向县司法局报送了《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报表》,由于当时新政策名称尚未考虑成熟,事项名称暂以“《天台县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内容填写并进行上报。原办法旨在综合考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发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较为复杂,难以在同一办法中进行统一规范且全面细致的规定,容易导致实施过程中出现标准不一致、操作困难等问题,经审慎研究与评估,为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决定将政策聚焦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市场化安置,为天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工作提供更为坚实可靠的制度保障,现变更事项名称为《天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
特此说明。
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天台县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名称变更说明.pdf